2.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3(部分特殊崗位未達到1:3的,可降為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入圍人員,若筆試出現人員缺考,面試入圍人員未達到規定的比例,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招聘計劃。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
3.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主要對面試入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認真復審,面試入圍人員復審時須攜帶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http://www.cscse.edu.cn)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在資格復審環節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面試入圍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資格復審,因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產生的缺員,按該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名單及時在興山縣人民政府網公告。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的信息將于面試前在興山縣人民政府網公告。
4.時間和地點。招聘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通過發公告、電話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試考生,并做好記錄。
5.面試公告發布后,因考生棄權等原因造成面試人數達不到招聘崗位比例要求的,不再進行遞補,該崗位正常開考。若該崗位只有1人參加面試的,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并在面試公告中予以明確。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八)綜合成績計算
1.成績權重。筆試、面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成績后,分別按筆試成績40%和面試成績60%的權重計入考試綜合成績。
2.計分方法。筆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卷面滿分均為150分,共計30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其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職業能力傾向測驗》)÷2×(2/3)×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其計算公式為: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60%。考生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
3.考試總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遇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分排序確定;若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按筆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從高到低分排序確定。考生總成績及時在興山縣人民政府網公告。
4.加分政策。根據國家和我省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政策要求,對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稱職)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實行加分政策優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筆試成績上增加5分。服務期滿2年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31日。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優惠政策。上述人員中已公開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招錄為公務員的,不再享受此優惠。符合條件的考生,需考生本人提出申請,認真填報《興山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政策優惠申請表》(附件4),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蓋章,于7月10日前提交給興山縣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股(413室)匯總,并在興山縣人民政府網公示。逾期不提交的,視為放棄加分。具體申請要求詳見《報考指南》(附件2)。
四、體檢、考核
(一)體檢。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并在興山縣人民政府網公告。體檢工作由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統一組織實施,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有行業要求的,按行業要求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考核。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標準,注重對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廉潔自律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并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
(三)考生自愿放棄、體檢和考核不合格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體檢、考核時間地點由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考核結束后,中共興山縣委組織部、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擬聘人員綜合情況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擬聘人員在興山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可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另行公示。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為考生辦理聘用等手續。各招聘單位與新招聘的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宜人社規[2012]1號)文件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聘用單位為其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應屆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資格證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次公開招聘人員在興山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若參加本縣以外的其它各類考試,不予出具同意報考證明;要求調離我縣的,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六、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現場招聘活動的,要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低于37.3℃者才能進場。不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七、其它
1.應聘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2.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從事考試、考核等招聘工作的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興山縣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筆試和面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
興山縣人社局:0717-2584512興山縣教育局:0717-2580796
興山縣衛生健康局:0717-2588175
監督電話:
興山縣委組織部:0717-2583129
附件:
1.2020年興山縣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0年版).pdf
中共興山縣委組織部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