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組織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對象按照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經龍港市委組織部、龍港市社會事業局現場資格復查確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方能參加龍港市教師招聘試課。證件不全或所提供證件與報考崗位(專業)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試課資格;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接受資格復查,視作自動放棄試課處理,如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者,相關學科崗位考生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出現末位同分的,則同分考生均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需隨帶材料
(1)下載打印《2020年龍港市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并由本人簽名。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戶口遷出底冊)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要提供學生證和學校證明(學校證明需寫明生源地、專業、學歷、是否師范類、教師資格類別及學科等),在7月30日之前須將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送到龍港社會事業局人事科508室,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教師資格未認證的,提供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書》原件、復印件;沒有教師資格證明的可以不用提供材料,但需現場簽訂于2021年8月20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承諾書(職高崗位在1年試用期內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允許其延長試用期一年)。
(5)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未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的有關證明材料:往屆畢業生須提供個人檔案存檔證明(由個人檔案保管單位開具;個人檔案在蒼南縣人才市場的可在現場掃描二維碼查詢,不需開具證明);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全國普通高校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試課
試課三天前,公布招聘計劃的具體崗位及指標。
(1)試課對象的確定:通過資格復審者確定為試課對象,試課對象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試課通知書的視作放棄或于試課三天前書面確定放棄試課的,其名額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其它出現的試課空缺情況不再遞補。
(2)試課內容:報考崗位學科的教材內容出自溫州市域內通用的相應學科現行教材(中學崗位試課內容為高中學科)。職高專業崗位試課內容為職高專業學科。
(3)試課分值:總分100分,七位評委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五位評委的平均分作為考生得分,所有分數核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試課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
(4)試課形式:采用模擬課堂的形式進行試課,準備時間為60分鐘,試課12分鐘。主要考查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基本素養、儀表儀態等。
(5)其他:試課規程、時間及領取《試課通知書》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試課時間、地點將在龍港市人民政府網公布)。所有試課對象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試課通知書》參加試課。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試課的,視作自動放棄。
五、體檢、考察、公示
1.體檢、考察對象:根據各學科崗位招聘指標,按筆試成績和試課成績各占50%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學科崗位的招聘計劃數1:1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對象,總分并列的,以試課成績高的優先,試課成績也相同的以學科專業知識(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的優先,學科專業知識(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同分對象進行再次試課,以本次試課成績高者優先。所有分數核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2.體檢、考察辦法:體檢對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體檢工作參照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報考人員的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進行。
3.體檢、考察不合格缺額遞補辦法:對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出現指標缺額的,在同學科崗位報名對象中,按筆試、試課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若出現同分的按試課成績高者優先,試課成績也是同分的,按學科專業知識(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優先,學科專業知識(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也一樣的,組織同分對象進行再次試課,以本次試課成績高者優先。所有分數核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4.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在龍港市人民政府網對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擇崗
1.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需參加龍港市社會事業局組織的分學科崗位公開擇崗,擇崗順序按各學科崗位擬錄用人員的筆試和試課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總分并列的,以試課成績高的優先,試課成績也相同的以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的優先,學科專業知識成績相同的以學歷高者優先,學歷也相同的以畢業證書落款時間早者優先。
2.擇崗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不按規定時間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經公示后的擬錄用人員因各種原因取消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3.女教師因懷孕而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體檢的,先參加崗位選擇,待補檢合格后,再辦理有關手續,正式予以聘用。
七、其他
1.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參加考試人員管理嚴格按照溫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最新規定執行。
2.已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的畢業生持報名系統打印的《2020年龍港市招聘中小學教師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考試地點見準考證),否則作自動放棄論處。
3.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0號),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希望廣大報考人員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不良記錄。
4.堅決杜絕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以及違紀違規行為,對提供假證書、證件、證明或有其它相關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同時三年內不得參加招聘考試。
5.聘用人員給予事業單位全額編制正式工作人員待遇。用人單位與畢業生本人簽訂一年見習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2021年8月20日前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職高崗位在1年試用期內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允許其延長試用期一年),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6.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中小學崗位專業的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審查認定。
7.被招聘的畢業生于2020年8月25日到龍港社會事業局人事科領取就業介紹信,并按規定參加新教師試用期培訓,與聘用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書》(在我市教育系統服務期不少于5年),逾期不到學校工作、不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8.本次招聘考核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與個人開展針對本次教師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9.招聘教師工作事關教育事業發展大局,涉及人民群眾和畢業生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招聘教師工作由龍港市委組織部、龍港市社會事業局聯合組織,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正、公平。咨詢電話:龍港市社會事業局人事科59911862;龍港市委組織部干部三科68580659;監督舉報電話:龍港市委組織部干部監察室68086010。
10.相關考試信息和其他未盡事宜將及時在龍港市人民政府網公布,請報考對象注意上網查閱。本公告由龍港市委組織部和龍港市社會事業局共同負責解釋。
中共龍港市委組織部
龍港市社會事業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