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資格審查
(1)招聘非試點單位
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和招聘職位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資格審查人數按招聘職位人數分段計算,具體計算函數為:
其中,x代表招聘職位人數,y代表資格審查人數。
(2)招聘試點單位(在附件1表內單位中有注明,增加綜合素質評估環節)
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和招聘職位人數按1:10的比例確定進入綜合素質評估的人員。
(3)招聘非試點單位、招聘試點單位資格審查人數未達上述對應比例的,該職位所有筆試合格人員進入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須本人到現場進行審查,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資格審查須提交的材料詳見《2020年海珠區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材料一覽表》(附件2)。應聘者應符合公布職位的資格條件,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之處,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綜合素質評估或面試資格,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綜合素質評估或面試,空缺名額可在筆試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遞補。資格審查的材料不予退還。
3.綜合素質評估
在招聘試點單位進行(試點單位在附件1職位表內單位中有注明)。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綜合素質評估主要采取小組集體討論的形式對考生進行考察。綜合素質評估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綜合素質評估僅作為篩選考生的方式,結果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根據考生綜合素質評估成績高低排序,各職位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進入面試名單于綜合素質評估結束后3天內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相關通知”專欄公布。
4.面試
面試,即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以試教或說課的形式進行。
招聘非試點單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直接進入面試。招聘試點單位通過綜合素質評估的人員參加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體檢和組織考核階段)。每名考生面試后,以書面的方式將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該考生。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60分以上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體檢和組織考核階段。
(三)體檢
按招聘職位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若出現考試綜合成績分數相同的情況,則以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決定進入體檢。未按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體檢資格。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
(四)組織考察
組織考核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情況等,并核實是否具備報考資格。組織考察時,同時將進入考察的考生送檢察部門進行名單審核。考察或審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錄用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錄用人選。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海珠區政府門戶網人社局考試招聘欄、海珠區政府門戶網海珠動態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欄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按規定辦理錄用審批手續。非廣州市戶籍需辦理人才引進入戶廣州的社會人員需提供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所有人員均須提交最近6個月由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方能錄用。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時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經考試考核聘用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實行人員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間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同時實行試用期,非首次就業社會人員試用期為半年,首次就業社會人員和應屆畢業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一)本次招考所有職位暫無法提供中、高級崗位及待遇。具備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聘本次公開招聘的職位,錄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級崗位,享受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待遇。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二)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完整、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通過面試并進入體檢的考生須在體檢前作出不主動放棄體檢、考察、錄用資格,以及若被錄用,保證按時報到、按要求履行滿最低服務年限職責的承諾。違背承諾的將被記錄在案,三年內不得報考海珠區教育局公開招聘考試。
(四)本次招聘應屆畢業生在招聘單位工作滿三年后,區教育局可根據區內公辦學校實際情況實行跨校調配安排工作。調配工作一般在學年結束后進行。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六)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或考核等過程中作弊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近兩年內,在全國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七)本次招聘工作聯系電話:(020)89185372或89185395(資格條件咨詢)、(020)4008389296(報名技術問題咨詢)。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監督電話:(020)89185385。
本公告由廣州市海珠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廣州市海珠區教育局
2020月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