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體檢、考察
根據實際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依次等額確定體檢體檢、考察對象(若招聘崗位面試成績出現第一名并列的情況,則采取加試的形式確定)。體檢、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復查核實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組(兩人以上組成)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查詢平臺: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專欄(http://zxgk.court.gov.cn)。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縣教育局集體研究后初定擬聘用人員,并會同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招聘情況提交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經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松縣政府網和宿松中學網上公示7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對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2.聘用
(1)擬聘用人員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到用人單位報到,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等文件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約定最低服務期限3年。
(2)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如果排除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不能在擬聘用人員公示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3)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規定,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12個月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崗位教師資格證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紀律與監督
對在報名或考試中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相關人員,將依據人社部《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人社部發〔2013〕36號)和省人社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63號)規定,將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開招聘按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本次招聘由縣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縣人社局全程指導和監督,同時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監督。
宿松中學聯系電話:
辦公室:0556-7836585周主任:13866613336
宿松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0556-7813475、7813476
宿松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556-7849317
附件:
附件1安徽省宿松中學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xlsx
宿松縣人社局宿松縣教育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