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在泰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
體檢由泰州職業技術學院組織,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執行,同時須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要求。體檢合格者方可進入后續環節,如因懷孕延遲體檢的,待體檢合格后,按程序進入后續環節。
參加體檢的人員中,應屆畢業生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交《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的,取消其體檢資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在泰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泰州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畢業院校和畢業專業、現工作單位、擬聘崗位、考核成績與排名等。
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程序申報備案。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備案;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備案,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備案。
在考察、體檢、公示等環節因報考人員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崗位空缺的,從該職位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辦理備案手續后,不再遞補。
在職人員須在規定期限內自行妥善處理好與原單位的勞動人事關系,并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應屆畢業生須如期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不能在規定期限提供的,不予備案。
備案完成后,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首次聘期5年,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擬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招聘工作接受泰州市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報考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政策咨詢、監督舉報
本公告由泰州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招考單位政策咨詢電話:
0523-86664005;聯系人:顏老師、謝老師、夏老師。
監督舉報電話:
0523-86662025(泰州職業技術學院紀委辦)
0523-86880623(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
泰州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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