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師范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實驗教輔人員公告【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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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湖州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湖委辦〔2004〕9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等有關精神,經核準,湖州師范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導員、教輔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網上繳費、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和公示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7個崗位共10人。具體要求詳見《湖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輔導員、實驗教輔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應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學位證書(含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碩士研究生報考者,其本科學歷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并取得學士學位;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三)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
一律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16時止。逾期視作報名無效。
報名材料:報名人員須將《湖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有效期內身份證(正反面)、全部學習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憑學校核發的就業協議書,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本人近期1寸免冠電子證件照以及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印證材料(如黨員/預備黨員證明、主要學生干部經歷證明、1年(含)以上高校專兼職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與崗位條件相關的資格證書等),以電子掃描件的形式發送至郵箱hzsyrszp@zjhu.edu.cn,郵件主題:姓名+報考**崗位。
本次招考與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公開招聘輔導員同時進行,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崗位的,視為無效報名。應聘材料不全的視為無效報名。
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二)資格初審
學校根據應聘材料的內容進行資格初審,于5月25日在湖州師范學院網站公布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名單。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可在5月25日17:30前來電查詢原因。
(三)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微信辦理網上繳費,根據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定繳納考試費50元。逾期未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繳費時間:2020年5月26日8時-5月28日16時。
(四)筆試
本次筆試將與湖州師范學院求真學院公開招聘輔導員筆試同時進行,時間待定。筆試滿分100分,在總成績中占40%。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筆試內容主要為綜合應用能力。筆試結束后,將在學校網站公布成績,并按照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同分者一并入圍)。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五)資格復審
面試之前,學校組織擬入圍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湖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2)有效期內身份證;(3)全部學習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憑學校核發的就業協議書,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留學回國人員證明》);(4)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印證材料(如黨員/預備黨員證明、主要學生干部經歷證明、1年(含)以上高校專兼職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與崗位條件相關的資格證書等);(5)本人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1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