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主要內容:資格復審主要現場查驗報考人員的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或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考生須攜帶上述證書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有考生放棄時,按1:1的比例在同崗位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七、考試
(一)開考比例:招聘計劃人數與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對少數專業特殊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報經縣人社局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所報崗位不能開考,又符合其他崗位要求的經本人申請可改報其他崗位。
(二)考試方式: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已打印準考證人員均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人員視為放棄。
1、筆試
⑴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
⑵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上通知。
2、面試
⑴資格復核合格人員即為面試對象。炎帝文化保護傳承中心崗位采取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相關專業技能水平和綜合素質等。其他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等。
⑵考生面試結束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宣布成績。
⑶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3、成績合成
⑴炎帝文化保護傳承中心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
⑵其他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⑶所有崗位所有成績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后不再保留。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如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環節,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所有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下一環節,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所有考察對象需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提檔審查手續,凡因個人原因未按時辦理提檔審查的視為放棄。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不再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縣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報市人社局備案。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涉及用人單位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有服務期要求的崗位,服務期不得少于規定的年限。
十、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炎陵縣政府門戶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由炎陵縣人社局組織實施,炎陵縣紀委監委全程參與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二、招聘咨詢和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詳見附件
監督電話:炎陵縣人社局:0731-22542803
炎陵縣紀委監委:0731-26222372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2020年炎陵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xls
炎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