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學技能測試
教學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7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主要考察考生在專業素養、教學組織、語言表達、綜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具體安排在綜合素質評估完成后的5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花都區政府網站(區教育局)公布。
心理健康教師、幼兒教師采取試講的形式進行。音樂、美術、體育教師采用專業技能展示的形式進行。根據考生教學技能測試的成績高低順序,按與招聘職位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的人員。未達到比例要求的,按實際人數進入筆試。
(五)筆試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3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筆試內容為幼兒教育教學方面的基本理論知識和技能,筆試時間為90分鐘。
在單項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與招聘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填報志愿的人選。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取教學技能測試成績較高者;若仍出現同分,則再次進行教學技能測試,取成績較高者。
(六)資格審核
進入填報志愿環節的人員攜帶資格審核材料(見附件3)于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不按規定的時間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
(七)填報志愿
組織資格審核合格人員集中填報志愿。根據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由考生自愿選擇具體崗位。志愿必須由考生本人親自填報,不接受委托填報。未按時參加現場集中填報志愿的,按自動棄權處理。
(八)體檢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及《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無故不按時參加體檢人員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如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視為體檢不合格。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九)考察
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穗人社發〔2010〕172號)進行組織考察。考察重點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以查閱個人檔案、核實報考條件和相關資料為主,根據需要也可到考察對象曾經學習、工作過的單位進行延伸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名單報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廣州市花都區政府網站(區教育局)公示7個工作日。
(十一)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應聘者在三個月內未能根據聘用單位管理要求辦理好相關調配及聘用手續的視為放棄,可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錄用后實行聘用制,具體工作崗位由聘用單位統籌安排。聘用期間按聘用崗位享受花都區二類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待遇。錄用人員按規定取得專業技術資格后,依據職位表說明的相對應級別進行聘用。
實行試用期制,2020年畢業生或工齡未滿一年的非2020年畢業往屆生的試用期為一年,工齡滿一年的人員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繼續聘用,并需承諾最低服務期5年;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四、有關說明
(一)本方案所涉及時間點的計算截止至報名首日。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數量或本級。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三)本次招聘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發現有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予以解聘。
(四)報考者在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五)在填報志愿、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因考生的原因導致出現職位空缺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由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遞補。遞補人員的確定應在相應職位單項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花都區教育局機關紀委對公開招聘工作的全程監督。相關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確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現違紀違規情況,一經發現,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嚴肅處理。監督電話:020-36892602。
(七)關于各招聘職位要求的相關問題,請在工作日的8:30—12:00、14:30—17:00撥打電話:020-36898754進行咨詢。
本通告最終解釋權在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
附件:
1、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2020年公開招聘公辦幼兒園教師職位表.xls
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