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還應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學術水平的各種材料的掃描件:
①論著目錄、論文目錄應包括作者排名、題目、雜志或會議名稱;著作目錄應包括作者、書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執筆內容。
②論文被收錄和引用情況。論文收錄情況主要統計國際上著名的檢索工具,如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錄論文檢索號及影響因子,可在論文目錄中注明。
③重要獲獎情況,包括獎項名稱、級別、年度、本人排名和獲獎證書復印件。
④主持完成的研究項目。包括項目名稱、研究意義、本人作用、項目來源和經費。
⑤主要代表性論著5篇(冊),可用復印件(封面、有個人姓名頁面)。
特別提示:報名階段學校不接待任何形式的來訪,不接受任何人提交或轉交的任何材料。請詳實填寫個人信息,請勿復制粘貼,填寫完成提交前請檢查是否出現亂碼等情況。因個人疏忽導致信息錄入不全或亂碼者,后果由考生個人負責。
報名時間:全年招聘,具體報名時間和截止時間另行通知。學校適時發布接受報名的崗位,并將根據崗位報名情況,適時發布面試名單。未能開考崗位,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專業方向,并重新發布公告,7天后重新接受報名。
(二)資格審查
由學校人事處進行資格初審,會同用人單位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學校公開招聘系統公布(http://zhaopin.tjau.edu.cn/)。
(三)面試考核
主要采用學術考核的方式,包括試講、學術評價等環節。學校組織專家組對應聘者的教學能力、科研能力、學術水平等進行量化測評和評價。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于面試考核結束后在我校公招系統發布(http://zhaopin.tjau.edu.cn/)。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
根據考核或考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需參加由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費用自理。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需在體檢前出具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否則不能進入體檢及考察環節。
(五)政審與考察
通過體檢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核方式:審查應聘人員在原單位或學校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情況;學校與應聘人員簽訂臨時性的工作合同,合同周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應聘人員進入工作崗位參與具體實踐和工作。做到全面、客觀、公正,考察內容包括應聘者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心理情況等,并對應聘者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結果將作為進入下一部程序的依據。
(六)公示與聘用
單位將根據面試考核、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信息公示的范圍與招聘信息發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沒有反映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學校將擬聘用人選報上級部門審核備案后,與聘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錄用人員與我校簽訂聘用合同,職務晉升、獎懲、各類保險和工資待遇等按照國家、天津市和學校相關政策執行。應聘人員應于公示到期之日起3個月內辦結相應手續并到我校報到。有特殊情況者須向人事處提交申請,未經學校同意逾期未報到的,我校可單方面解除就業協議或終止人事調配手續。應聘教師崗位新入職人員(中級及以下職稱或辦理派遣入職手續者),應服從學校安排,從事不少于2年學生工作或其他行政工作(坐班),并于報到時提供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備案等階段,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導致出現崗位空缺,學校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從該崗位報考者中按照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并嚴格履行體檢、考察、公示等有關程序。出現崗位空缺時,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崗位并在公開招聘系統重新發布招聘崗位、報名時間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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