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教師招聘 鄂州市2020年教師招聘【1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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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人民政府,葛店開發區、臨空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關于促進農民工、大學生和貧困勞動力等重點群體就業的若干措施》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組織實施。
鄂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31日
關于促進農民工、大學生和貧困勞動力等重點群體就業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以及在我省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時的講話精神,落實中央、省決策部署,有效應對疫情影響,全力以赴穩就業、保民生,針對性做好農民工、大學生和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北省促進經濟社會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發〔2020〕6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力以赴做好穩就業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1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擴大企業吸納規模
1.對接企業需求促進就近就業。大力開發企業就業崗位,鄂州機場、三安光電等重大項目及全市各類企業提供就業崗位不少于1萬個。根據企業復工復產情況和用工需求,運用前期采集的全市務工信息大數據,采取線上線下聯動方式,舉辦返鄉農民工、大學生和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專項招聘會,推廣視頻招聘、遠程面試、網上簽約報到等新型招聘模式,有序組織就地就近就業。(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經信局、市交通運輸局,各區人民政府,葛店開發區、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2.利用地域資源促進靈活就業。支持各類生產基地、家庭農場、農村專業合作社、建筑業小微企業等開發臨時性、非全日制、季節性、彈性工作崗位,吸納農民工等重點群體靈活就業。適應“互聯網+”發展形勢,引導農民工和大學生等重點群體依托新零售、無接觸配送、在線教育、網絡直播、網約車、現代物流業等新業態領域多元化就業。(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
3.加強勞務協作促進外出就業。加強與武漢、珠三角、長三角等省內外重要勞務輸入地區的密切聯系,強化重點企業用工調度保障、農民工“點對點、一站式”返崗復工服務,幫助務工者有序返崗。組織駐外勞務機構、商會與用工地有關部門和職業中介機構對接,及時掌握當地人力資源市場供求狀況和變化趨勢,為我市外出務工人員提供政策咨詢、就業幫助和維權服務。(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工商聯)
二、增加政策性崗位供給
4.繼續實施千名引碩工程和“121人才池”計劃。全市企事業單位計劃新招博士生、碩士生和名校本科生280人,其中企業“千名引碩”人才180人,“121人才池”人才100人。(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經信局)
5.加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力度。全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60人,其中:醫療衛生100人,高職中職及高中階段教師20人,義務教育階段和新機制教師130人,鄉鎮、街道事業單位面向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村)主職招聘10人,其他事業單位招聘100人。(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委編辦、市教育局、市衛健委)
6.招錄一批選調生和公務員。鼓勵引導應、往屆高校畢業生參加公務員招錄考試,全市計劃招錄選調生37人,公務員158人,納入全省公務員統一考錄。(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
7.增加“三支一扶”招募計劃。全市“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招募計劃增至60人,選派到基層單位工作。(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8.擴大實習見習規模。全市企事業單位提供大學生實習實訓崗位4000個以上,接收就業見習300人以上,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見習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9.開發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貧困勞動力就業。新增農村生態文明(衛生防疫)公益性崗位303個(每村1個),從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中安排,由扶貧資金予以保障。開發主城區、中心集鎮社區治理(衛生防疫)公益性崗位150個(每社區2—3個),兜底安置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困難高校畢業生等就業困難人員,由所在地比照同類人員進行待遇保障,人社、財政部門從就業專項資金中提供公益性崗位補貼。基層衛生機構加強對衛生防疫公益性崗位人員的業務指導。(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扶貧辦、市衛健委,各區人民政府,葛店開發區、臨空經濟區管委會)
三、強化就業政策扶持
10.降低企業用工成本。落實階段性免征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政策,按規定執行階段性減半征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政策和企業緩繳住房公積金政策。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不超過6個月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減免期間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可順延。(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公積金中心)
11.開展援企穩崗護航行動。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加大減負穩崗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70%—100%返還失業保險費,對暫時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適當放寬其穩崗返還政策認定標準,重點向受疫情影響企業傾斜,實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