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中小學校和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考試筆試內容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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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落實《中共赤峰市委員會赤峰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赤黨發
〔2019〕13號),進一步規范和改進我市中小學校和幼兒園教師招聘工作,嚴把教師招聘入口關,從源頭上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全國、全區教育大會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依據教育部制定的教師專業標準,充分體現新課程改革的基本精神,力求更加科學、全面地考查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切實提高教育人才選拔質量,為中小學校和幼兒園補充合格師資,加快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
二、考試形式
(一)答卷方式
閉卷、筆試。
(二)考試科目
按照“全面考核、分步推進”原則,設置教育綜合知識、
學科專業知識兩個筆試科目,每科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所有考生均須統一參加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報考普通中小學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學科教師及報考幼兒教師的考生須同時參加本學科專業知識考試。
(三)題型設置
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
(四)成績計算
參加學科專業知識考試的考生,筆試成績按照教育綜合知識占40%、學科專業知識占60%比例合成。
三、考查范圍
(一)教育綜合知識
主要考查考生從事教育工作應具備的教育理論和職業道德素養,包括以下三部分:
1.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及教育政策法規。
考查考生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規的理解和掌握,占30%。
2.教師職業道德。考查考生對近年來國家、自治區為加強師德師風建設、規范教師職業道德行為所提出的一系列要求的理解和掌握,占20%。
3.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查考生對教育基礎知識、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掌握,其中教育學占30%,教育心理學占20%。
(二)學科專業知識
主要考查考生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應具備的新課程理念和學科專業知識。其中,幼兒教師試卷以學前教育理念和教師專業標準為命題依據;其他學科試卷以課程標準和教師專業標準為命題依據。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教師工作科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研究決定。
附件
教育政策法規、教師職業道德參考范圍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2015年修正)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2018年修正)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2009年修正)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12年修正)
五、《教師資格條例》
六、《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小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中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標準(試行)》《特殊教育教師專業標準(試行)》
七、《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
八、《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
九、《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教師〔2018】19號)
十、《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18〕4號)
十一、《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教育部等七部門印發)
十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內黨發〔2018】18號)
十三、《中共赤峰市委員會赤峰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赤黨發〔2019〕1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