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講(演講)與答辯。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無錫市教育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五、公示及聘用
經考核、體檢、考察合格后,對擬錄取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錄用人員由無錫市教育局根據實際需要,結合個人專業特長,統籌安排到直屬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六、人才待遇
所有人才一經錄用,按照《關于印發<“太湖人才計劃”教育高層次人才引育實施辦法>的通知》(錫教發〔2019〕94號)享受相應購房補貼、人才津補貼等待遇。人才津補貼在引進次年起作為自主培育教育人才考核后發放。
七、紀律與監督
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無錫市教育局監督電話:0510-81821832
八、聯系方式
1、無錫市教育局咨詢電話:0510-81821831、0510-81821829、0510-81821826(限工作日)
2、無錫市教育局直屬單位聯系方式詳見附件3
本公告由無錫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關于印發“太湖人才計劃”教育高層次人才引育實施辦法的通知.pdf
附件2:《“太湖人才計劃”教育高層次人才招聘報名表》.docx
無錫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日
無錫文武教務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