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報名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有效,如材料不齊,弄虛作假者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報考人員報名成功后,應及時登錄三亞市教育局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證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和微信號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三)資格初審和準考證打印
1.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崗位表,根據個人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相關信息。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對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資格初審由三亞市教育局統籌安排,根據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考試人員。資格審查只是對報考人員網上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報名結束后,不合格者,不能參加筆試。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
2.崗位招聘人數與符合應聘條件的報考人數應達到1:3比例方可進行筆試,若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學科招聘崗位。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經初審符合報考條件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須經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方可進行筆試。
3.考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通過資格初審參加考試人員名單、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方式的有關事項在三亞市教育局官網(http://edu.sanya.gov.cn/)發布,按照相關發布公告提示進行。
(四)考試工作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部分,兩個項目占總成績的權重分別為40%、60%,兩項權重分合計為總成績。各項成績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
(1)時間地點
筆試考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形式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筆試時間2小時。
(3)考試內容
筆試內容分為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
教育公共基礎知識的主要內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規、教育學、心理學、課程改革等知識內容。
學科專業知識重點考查考生適應教育教學需要的學科專業基本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
筆試科目均不指定參考資料。
(4)評分辦法
筆試滿分為100分,教育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占筆試成績30%,學科專業知識成績占筆試成績70%。兩項權重分合計為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5)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
根據筆試成績的整體情況,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不得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達不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確定為擬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擬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在三亞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2.面試
(1)擬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確定
面試考生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產生。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招聘人數大于或等于10人的崗位按1:2的比例確定)。擬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若末位出現同分數者,一并確定為擬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擬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主要審查擬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有關證書和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實。擬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應提交如下材料:
①《2020年三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報名表》一式兩份(其中的承諾書必須手寫簽名)。
②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以及筆試準考證原件。
③報考人員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在報考時須經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報考時須經所在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
④報考人員屬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證明。
⑤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證書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通過資格復審的擬入圍面試人員方可確定為入圍面試人選。報名信息不實,材料不齊全,弄虛作假或沒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因而產生的空額,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等候遞補面試的考生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未到場等候遞補面試的人員視為放棄遞補資格。
(3)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及有關事項由招聘工作小組根據招聘工作進度情況確定,在三亞市教育局網站發布通知。
(4)內容和形式
面試內容主要測試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質、語言表達等綜合素養。
面試采用微格教學的形式進行。面試時間15分鐘,其中上課教學時間10分鐘,答辯時間5分鐘。
(5)評委及評分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