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教師招聘 淄博市事業單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動”2020年招聘頂尖名校畢業生(含教師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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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按照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疫情期間人才工作服務發展的四項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決定開展線上“名校人才特招行動”,為我市事業單位引進國內頂尖名校畢業生。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及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本次招聘范圍為:畢業五年內的國內頂尖名校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畢業生。
其中:畢業五年內是指2016年至2019年畢業或2020年應屆畢業;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且就讀期間個人檔案保管在畢業院校(含2016年12月1日后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畢業生。國內頂尖名校目錄詳見附件2。
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材料;其他應聘人員須在2020年3月3日及以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材料。其他未明確的時間計算截止日均為2020年3月3日。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含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香港和澳門居民)。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等具體要求。
4、能夠適應崗位需要,具備履職所需要的綜合素質、專業水平和身體條件,服從組織安排。
5、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學校德智體等綜合考評在良好以上。
6、年齡一般在40周歲及以下(1979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7、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征得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現役軍人、具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須回避情形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二、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
各崗位計劃數暫不明確,視報名情況和面試結果另行確定。
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由招聘單位根據行業特點和單位實際制定,招聘崗位是否允許相近專業應聘,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認定。應聘人員對招聘條件有疑問的,可撥打招聘單位電話咨詢。招聘崗位具體要求及咨詢電話詳見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
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等條件有對應關系。招聘專業的審核一般按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應屆畢業生可暫按就業推薦表或相關證明材料上注明的專業進行審核。
三、招聘辦法
招聘通過網上報名、網上面試的方式確定考察人選并簽約,待疫情過后(應屆畢業生按期畢業后)再進行資格審查、考察體檢、公示和聘用。
每人只能應聘一個崗位,已通過“名校人才特招行動”簽約淄博市事業單位的人員不得重復應聘。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從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13日12:00。
2、需提交的電子版材料:
(1)應聘人員報名表(附件3)。表中照片處需插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純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承諾事項處需本人簽名。
(2)應聘人員信息表(附件4)。
(3)符合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應聘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學校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專業)學位證明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之一。
(4)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等材料。
(5)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定向委培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其教師招聘網辦中小學(幼兒園)在編教師應聘的,還需同時提交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經招聘單位同意,也可在考察、體檢時提交。
3、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將所需材料發送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見附件1)進行報名。所需材料要按應聘人員報名表(WORD電子版)+應聘人員信息表(EXCEL電子版)+其他材料(本人簽字的應聘人員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按順序掃描合并至一個PDF文件)壓縮成一個文件包發送。壓縮包及郵件均需命名為“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姓名”。
(二)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資格初審時間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13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