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須帶的證件和材料為:本人身份證、生源證明(高校入學前戶口簿)或現戶口簿(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提供學生證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留學人員提供畢業證書、認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教師資格證書、勞動合同(工作經歷證明)、榮譽稱號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資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的,可以進行遞補。通過資格復審者在寧波國家高新區網站公布。
(三)專業技能測試
報考小學音樂崗位人員需要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主要考察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特長展示,滿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根據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分別折算后的成績之和(以下簡稱筆技折算成績和,筆技折算成績和=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的高低依次排名(筆技折算成績和相同的,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四)面試
學科類崗位面試采取試講形式,成人文化技術學校綜合管理崗位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音樂以外的崗位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40%和面試成績60%之和,滿分100分;音樂崗位總成績為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及面試成績30%之和。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依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指標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其中音樂崗位以筆技折算成績和排序;總成績和面試(音樂崗位以筆技折算成績和)成績均相同,則加試一門綜合知識,成績高者排名在前。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名單于考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在寧波國家高新區網站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由個人承擔。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包括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若有放棄的,須向區教育文體局提交書面申請。在查閱人事檔案時,若發現人事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錄用資格。
進入體檢、考察環節的應屆畢業生須在體檢前提供就業協議書,如已與其他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則取消體檢、考察資格。進入體檢、考察環節的社會人員中如具有事業身份或民辦學校在職教師身份須在體檢前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證明,不能提供的,則取消體檢、考察資格。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與聘用
擬錄用人員名單由高新區教育文體局報經高新區人社局核準后,在寧波國家高新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擬錄用人員為應屆生,辦理錄用手續時未能取得畢業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在辦理錄用(調入)手續時,若發現招聘人員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九、其他事項
(一)報考小學語文①和小學數學的考生工作單位按填報志愿表分配,實行“平行志愿”,報考人員可選擇兩個學校,然后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用。具體按照平行志愿方式,錄用分配時,將報考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隊,依次檢索報考人員填報的A、B兩個平行志愿學校,如果符合A志愿學校,則被錄用;如果分數不夠,則繼續檢索B志愿學校,符合條件即被錄用,如不服從調配的不予聘用。
(二)海(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報考時提供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且已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不能按規定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上的學歷、專業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不相符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被錄用人員須與學校按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試用期一年)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五)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屆畢業生必須在錄用起一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的由學校解除聘用合同。
(六)應聘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資格審核的,一經查實,取消考核資格或錄用資格。
(七)報考人員在招聘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八)聯系電話:0574-89288845。寧波國家高新區網站(http://www.nbhtz.gov.cn/index.html)。
(九)監督電話:0574-89288844,寧波國家高新區教育文體局;0574-89288849,駐寧波國家高新區紀檢組。
附件:
1.寧波國家高新區(新材料科技城)2020學年事業編制教師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2.寧波國家高新區(新材料科技城)2020學年事業編制教師招聘需求表
寧波國家高新區教育文體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