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寧波鎮海區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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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鎮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區教育局決定公開招聘2020年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5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用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
二、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共計52個崗位,其中:初中語文2個,初中社會2個,小學語文20個,小學數學崗位一(男)4個,小學數學崗位二8人,小學英語3個,初中體育(男)2個,小學體育(男)2個,初中音樂2個,小學音樂7個。
每名應聘者限報1個崗位。
三、招聘條件及對象
(一)基本條件(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紀處分及違法記錄。
2.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
3.具備教師職業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
4.具備同報考學科對口的專業(詳見附件1),其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應以本科所學專業報名。
5.全日制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時間截止為2020年7月31日,屆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不予錄用;全日制非師范類應屆畢業生要求在錄用起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截止2022年7月31日),屆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再聘用上崗。非應屆畢業生需持與應聘學科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報名。
6.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視同于2020年全日制普通應屆畢業生,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屆時未取得的取消錄用)。
7.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教師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條件
1.2020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寧波市戶籍(戶籍以2020年1月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下同)的畢業生;
(2)浙江省戶籍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
(3)部屬師范院校畢業生可不限戶籍。
2.非應屆畢業生需在寧波市中小學校任教,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寧波市戶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現任教學科、教師資格證與報考學科相一致;
(2)現在寧波市中小學校任教一年以上(截止時間2020年1月1日,需要提供“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歷年參保證明”),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①獲得各縣市區教育部門頒發的區級教壇新秀二等獎或區級單項教學業務比賽一等獎及以上榮譽;②獲得寧波市市級教科研等部門頒發的教學類比賽二等獎及以上榮譽。③在鎮海區屬中小學任教一年以上,獲得區教學業務類競賽三等獎以上。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核查
1.報名與資格初審時間:2019年12月30日—12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報名與資格初審地點:龍賽體育中心(地址:鎮海區招寶山街道茗園路16號)。
3.報名與資格初審提供材料詳見附件3(須本人現場報名并提交相關材料,所交材料復印件恕不退還)。
4.繳納考試考務費:根據浙價費〔2018〕21號規定,收取筆試考務費50元(現金),家庭貧困生憑證明可免除考務費。
5.資格復審:復審時,證件虛假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報名資格,并告知本人。
6.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核查的應聘人員于2020年1月15-16日(8:30-17:00)憑身份證號到指定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下載網址另行通知。
(二)考試
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人數不足招聘指標數3倍的崗位,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考試含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招聘考試由鎮海區教育局、鎮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