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
本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采用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安排在2020年2月28日下午進行,內容為相應學科高中階段的專業知識。筆試時間為45分鐘。筆試滿分為100分,以筆試最高得分的60%劃定合格分數線,在合格線上按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不足1:3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筆試成績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于2月29日晚上在報名現場張貼,在鶴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布,并電話通知入圍面試的應聘者。
(二)面試
1.面試安排在2020年3月1日進行。
2.面試采用說課形式,備考20分鐘,說課8分鐘。
3.入圍面試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面試。面試時把通訊工具交考場管理人員保管,接受封閉管理并保持安靜。應聘者根據抽簽號按順序參加面試。
4.面試成績在該場考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合格線的應聘者不納入擬聘人選范圍。
(三)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四)確定就業意向
招聘單位根據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聘用對象,額滿即止。考務組根據應聘者報考志愿按分數高低分配到相應的學校,學校當場與擬聘用對象簽訂《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五)崗位遞補
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簽訂《就業協議書》,并按規定進行體檢、考察。如擬聘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申請在同崗位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公示、試用及聘用
招聘單位按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體檢、考察工作。體檢、考察均合格者,由用人單位將名單及報名資格審核材料報送所屬人社部門復審,復審合格的,在鶴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所屬人社部門發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員持聘用通知書辦理報到、關系及檔案遷移、聘用合同簽訂等手續。不按時報到者,視為單方違約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用人單位將進入遞補聘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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