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廣東開平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招聘教師公告【35人】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和《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精神,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開平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擬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35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21個,招聘人員35名。詳見《2019年上半年開平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2019年上半年開平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年齡須年滿18周歲。《崗位表》中所要求35周歲以下是指1983年4月24日至2001年4月24日期間出生,45周歲以下是指1973年4月24日至2001年4月24日期間出生。
(二)專業、學歷、學位要求
1、招聘崗位已參照《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進行了專業設置。應聘者所學專業及該專業對應的學歷、學位,必須符合招聘崗位要求,所學專業以所獲學歷證上的專業為準,學位種類不能作為應聘專業的依據。
2、招聘崗位沒有要求學位的,應聘者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有“全日制”要求的崗位是指應聘者應具有相應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應屆畢業生、社會人員專業的最高學歷與崗位要求不同,可以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在讀人員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取得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分別視同大專、本科學歷人員,但僅限報沒有專業要求的崗位。獲“雙學歷”的應聘者,可以用第二專業報考。
3、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應聘專業的依據。
4、應聘者不得應聘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應聘,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現場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及畢業院校出具的證明等材料。請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應聘者在報名前主動與招聘單位聯系,咨詢是否符合專業要求。
(三)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分“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應屆畢業生”指在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不含2018年及2018年以前暫緩就業畢業生以及2020年后畢業的在校生),且須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的,報名時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已滿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四)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技能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技能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規定要求者均可報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報考的崗位和享受相應工資待遇。
2.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證書、居民戶口本等證書、證件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4月24日。
應聘者若已申請教師資格證,并通過了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定但未取得證書 ,憑教師資格證認定機構出具的認定證明可視為具備相應資格;尚未申請教師資格證的,憑相應層次《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的證書可視為具備相應資格。
3.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人員或2019年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的,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或定向、委培單位、所在院校同意方可報考。
4、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或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者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5、以下人員不得報名應聘:以下人員不得報名應聘:(1)受行政或事業單位開除處分未滿5年的人員;(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人員;(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的人員;(4)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5)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機關雇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6)列入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員名單、被確認為失信被執行人的;(7)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8)2014年至2016年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7、本公告“應聘資格條件”中未作明確界定的,參考《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附件3)中“關于報考資格條件”的解釋。
8、應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設定,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聯系電話詳見崗位表。
三、應聘辦法
(一)招聘信息查詢
應聘者可登錄開平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kaiping.gov.cn/kpjy/)或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kaiping.gov.cn/kplbj/)查詢相關招聘信息。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接受報名。
2.報名時間:2019年4月24日至4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報名地點:開平市長沙街道辦事處梁金山小學舊校區(開平市長沙區良園路58號)。
(三)報名要求
1.應聘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者必須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及體檢。如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
2.應聘者應在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基礎上,如實、全面、準確地填寫《2019年上半年開平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從高中起按時間先后順序填寫起始年月、地點、單位及職務,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用人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欄不得漏填。如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或為“試考”虛假報名,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在2016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24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報考時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憑由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報考,報名時未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四)報名時需提交的審核材料
1、應聘者須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要求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在同一頁,集體戶口需提供集體戶口戶主首頁復印件加蓋集體戶口單位或所屬公安機關公章和本人內頁原件)、《2019年上半年開平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4)雙面打印貼好相片(另附同版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張)。
2、招聘崗位有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及其它要求的,應聘者須提供相關證書;應聘者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選擇專業目錄中相近專業報考的,還需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應聘者為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的,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證、學位證缺失的,應聘者應提供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3、2019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附成績單)和學生證。
4、應聘者若已申請教師資格證,并通過了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定但未取得證書 ,須提供教師資格證認定機構出具的認定證明;尚未申請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相應層次《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應聘者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人員在編在職人員、選聘到村(社區)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服務計劃人員,或為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的,須預先經工作單位或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應聘,并在報名現場作出書面承諾。應聘者為國有單位編外人員的,應提供現工作單位用工證明或勞動合同。
6、符合加分條件的大學生村官應聘者需提供《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三支一扶”應聘者需提供《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
以上所述需要提供的所有證件、證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報名現場不提供復印服務,請報考人員復審前準備好復印件。
(五)資格審核
報名資格審核及崗位資格條件解釋工作由開平市教育局負責。開平市教育局在現場報名期間,對應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查驗應聘資料,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審核意見。現場沒有通過資格審核的,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在報名時間截止后沒通過審核的報考人員不能重新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