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滿分分值為100分,報考人員面試合格成績需達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進入考察程序。按1:1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面試合格成績需達70分以上(含70分),方能進入考察程序。相同職位招聘數末位出現兩人以上成績并列時,以加試的形式及結果重新確定排序。面試成績在當天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考生須簽字確認。
五、考察
(一)考察人選的確定。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安排,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考察組由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人以上組成。
(三)考察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報考職位的匹配性、報考資格的真實性,以及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遵守原工作單位規章制度等情況。考察的同時,要進行報考資格復審。
(四)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確的考察意見(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考察組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考察結束后要形成書面材料(一式兩份),考察組成員簽名,加蓋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章和桂林市教育局公章,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進入體檢環節,可從報考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本款第(一)條規定依次遞補。如無遞補人選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六、體檢
體檢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體檢時間及安排詳見體檢公告。
(一)體檢嚴格按照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二)組織體檢時,工作人員(含體檢醫生)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含體檢醫生),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凡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應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無故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從報考同一職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第五款第(一)條規定依次遞補。如無遞補人選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七、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聘面試、考察、體檢等程序得到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招聘公告發布的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填寫《桂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并加蓋公章,經桂林市教育局核準,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聘用手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內到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對公示期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的,由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查實,經核查屬實,不得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后,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后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二)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簽訂合同時間應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計算。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的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八、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嚴守工作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四)加大監督力度。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要嚴格按直接面試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監督。如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別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級基數。
2.報考人員注意核對報考專業,專業請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9年版)》核對。報考人員本人所學專業,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9年版)》中沒有列入的,報名時可以選擇與所列專業相近(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單位職位要求專業的核心課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認為符合報考條件。由報考人員在報名時自行舉證,提供書面證明材料。)的職位報考,是否符合職位專業要求,由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與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核準。
3.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本次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不指定面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名義舉辦的面試培訓班等,均與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4.報考人員在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報名、面試、考察、體檢等相關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5.本《公告》由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咨詢電話和本《公告》解釋電話:
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0773-3975030
相關網站:
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網www.glrcw.com
附件:
1.《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度直接面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計劃表》.xls
2.《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度直接面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3.《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9年版)》.xls
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