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中山特殊教育學校高層次人才招聘公告【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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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我市教育事業發展需要,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和中山市有關文件精神,中山市特殊教育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共2名,具體崗位見《中山市特殊教育學校2019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崗位表》(附件1)。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應屆畢業碩士、博士研究生(含符合《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規定的高校畢業生,這類報考人員若獲錄用,報到時須提供全國統一的、在有效期內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報到證)。本市本系統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不納入招聘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以上學位;
5.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所學專業的專業代碼參見《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9年版)》(附件2);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6.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所有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考生,一經錄用聘任,原則上須在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對一年內未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延遲一年試用期和轉正;對兩年內未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按中山市中小學教職員聘用(聘任)制有關規定解除聘用關系;
7.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8.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中山市特殊教育學校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0年2月24至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3.報名地址及聯系方式:
地址:中山市特殊教育學校(廣東省中山市東區沙石公路6號)
聯系人:巫老師
聯系電話:0760-88819006
4.注意事項:
(1)超過規定時間或沒按要求報名的,其報名無效;
(2)現場報名需帶齊以下資料:
①《中山市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報名表》(附件3);
②《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須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學專業代碼)復印件(原件備驗);
③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非2020年畢業生不需提交)、學習成績單、教師資格證(或相關證明材料)(暫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可暫不提供教師資格證或認定教師資格所需的各科合格成績)和獲獎證書等復印件(原件備驗);非2020年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原件備驗);
④尚未簽訂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原件(畢業生就業協議實行網簽的高校畢業生提供相關證明及未簽約證明);
⑤簡歷及有關證書、證明材料等。
(3)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須于報名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在報名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報考人員報名與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以上所有證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復印件。
(6)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虛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和聘用資格。
5.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學校按照崗位條件對報名人員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確認,并根據報名人員的個人簡歷情況,擇優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若達不到比例人數,按實際入圍人數組織面試。
經篩選進入面試環節的人員將由學校工作人員電話或短信通知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考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