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合格人員按規定程序進行考察。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聘用簽約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簽約手續。首聘服務期為5年。
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師范類畢業生必須在簽約后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非師范類畢業生在簽約后一年內未能取得教師資格的延遲轉正,兩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予以解聘(計算時間從錄用報到之日開始)。
簽約后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就業協議無效:
1.在報名、考核等環節被查實有弄虛作假或舞弊行為的;
2.存在《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規定不宜錄用情形的。
三、缺額補充
擬聘用人員自動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其缺額在當年內補充招聘。
四、解釋權
本公告由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磐安縣教育局共同負責解釋。對公告內容有異議的,應在公告發布后5日內提出。
附:磐安縣202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docx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磐安縣教育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