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者持本人身份證、獲獎證書、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相關證書(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新昌縣教體系統校園公開招聘報名表》、一寸免冠近照1張到現場報名處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現場報名前報考人員可以與招聘學校聯系,將報名表電子版發到招聘學校單位郵箱進行預報名,聯系電話及郵箱詳見計劃表。報名以現場報名為準,只發電子版或投遞簡歷沒有現場報名的視作無效。
2.面試
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參加現場面試。面試地點設在高校報名點(具體另行通知),面試由縣教體局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駐宣傳部紀檢監察組)、縣人力社保局派人參與監督。文化課、技師學院專業課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體育專業、音樂、學前教育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加專業技能測試形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為不合格。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人選。
縣教體局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學校崗位人數確定體檢對象(面試成績并列的通過加試確定),簽訂就業協議書。
3.體檢
體檢由縣教體局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駐宣傳部紀檢監察組)、縣人力社保局派人參與監督,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4.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由縣教體局組織實施,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相關規定執行。
5.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新昌縣政府門戶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未能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
1.根據《中共新昌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在新昌縣城東實驗幼兒園等4家公辦幼兒園試行編制備案制管理的通知》(新編委[2019]30號)精神,我縣試點幼兒園新進人員一律使用事業編制報備員額。新進人員“執行事業單位各項人員管理制度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編制使用計劃申報核準和公開招聘等制度,在編制使用、人員招聘、干部任用、人員流動、職稱評聘、社會保險、工資福利、考核獎勵、進修培訓等各方面與使用事業編制人員實行相同政策,享有同等待遇”。
2.本次招聘面試后出現崗位空缺,在符合該空缺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情況下,在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公布前,經招聘單位和考生雙方協商同意,允許面試成績沒有入圍簽約首次報考崗位的考生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改報該空缺崗位,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公布后,所招聘崗位缺額不再遞補。
3.聘用人員按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工資待遇按事業單位現行規定執行。
4.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聘用資格。
5.教師崗位報考人員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允許聘用后2年內取得。聘用后2年內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6.新進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年限不滿不得調縣外。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及時關注發布的相關信息。
咨詢電話:縣教體局人事科0575-86023803。
新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昌縣教育體育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