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選拔方式
資格審查合格后,采取說課、講課、現場答辯等方式,考查應聘者的專業學識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
根據綜合考核情況,招聘工作組擇優確定選聘對象。聘用單位與應聘者進行雙向選擇,現場研究確定擬聘人員。與擬聘人員中的應屆生當場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意向合同》,同時約定違約金等條款。
五、資格復審、體檢
凡與學校現場簽訂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向安岳縣教育和體育局提供完整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資料參加資格復審;并向安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完整的個人檔案。若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資料所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承擔。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進入體檢環節,體檢的項目及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在招考機關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安岳縣教育和體育局組織考察,主要考察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及是否存在違法違紀和違法生育等情況。
七、公示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如有異議,請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向安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安岳縣教育和體育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經調查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經考察、體檢合格和公示無異議者,由安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按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相關程序簽定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超過規定時間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試用期為12個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試用期。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不再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在所聘崗位至少工作6年及以上方可調動。
九、待遇
應聘人員作為安岳縣在編教師,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安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安岳縣教育和體育局及招聘學校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安岳縣教育和體育局:028-24533602
安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24520987
安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安岳縣教育和體育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