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現場報考(復審)。考生于11月14日按時到達現場進行報考(復審)。網上報考并入圍面試考核考生或現場報考考生須提交紙質資料進行現場報考(復審),復審不通過的取消面試考核資格。現場報考(復審)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內地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2020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
②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成績單復印件;
③教師資格證方面的復印件。2020屆本科學士畢業生報考基礎文化課教師崗位須提供:教師資格類別認定層次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及以上)。報考中職專業課教師崗位和研究生(碩士、博士)考生,可暫不提供教師資格證和認定所需的各科合格成績(已取得的可提交)。其余人員報考須提交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
④除全日制研究生(碩士、博士)和港澳居民外,其余報考社會人員專業技術崗位的需提供相應初級及以上職稱或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
⑤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⑥已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畢業生,須提供有效期內暫緩就業證明材料復印件;非公職人員人事關系掛靠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須出具人事關系證明材料;國有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公職人員,含人事關系仍掛靠在原單位的人員)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東莞市內民辦中小學校(幼兒園)工作且在有效合同期內的人員進入擬聘用名單的,應在原單位完成本學年(至2020年7月)教學任務后方可離職;東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師報考須提供與公辦學校簽訂的《東莞市公辦中小學聘用合同制教師合同書》和在職證明。
⑦符合放寬學歷、學位條件的考生,需要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以上材料須真實有效,提交復印件的同時需攜帶原件以供查閱。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的須書面承諾保證已取得上述相應材料的資格,并在體檢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提供,否則取消擬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形式為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考核(試講),其中音樂、美術、體育、計算機類和部分中職專業課教師崗位(中職專業課教師崗位由招聘單位自行確定是否加試)加試實操。
考試成績為百分制,面試和考核成績達標分數線均為80分,成績未能達標的均不計入總分,不能進入下一環節,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總成績相同的,先按考核成績再按面試成績,總成績=面試50%+考核50%,需要加考實操的崗位,考核成績=試講50%+實操50%。具體安排如下:
1.面試。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模式。
(1)面試時間地點:11月16日,華中師范大學校本部,具體報到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2)考生須于規定的時間報到,遲到或中途未經批準離場視為放棄考試資格,考試期間不得透露個人信息。
面試后,將面試成績達到80分的考生按成績從高到低排列,原則上基礎文化課按1:3、中職專業課按1:2進入考核環節,面試成績達80分的考生人數不達上述比例的,可全部進入考核環節。
2.考核(試講+實操)。分科目試講形式進行,其中音樂、美術、體育、信息類和部分中職專業課教師崗位加試實操。
(1)考核時間地點:11月17日,華中師范大學校本部,具體報到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2)試講內容從崗位所在學段教科書中隨機抽取。
(3)試講考試流程:考生簽到——抽簽確定考試順序——現場備課(約30分鐘)——試講(10分鐘)——候分——簽領成績后離開。加試實操的崗位流程一般為:考生簽到——抽簽確定考試順序——熟悉考試內容和場地——實操——候分——簽領成績。
(4)考生須于規定的時間報到,遲到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考生考前進行抽簽決定考試順序,佩戴序號進行考試,考試期間不得透露個人信息。
(5)成績在本考試時段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成績單上簽字確認,如考生提前離開或拒絕簽字,視為送達。
在考核成績達80分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確定進入體檢人員。由于受報考崗位名額限制未獲擬聘,但在面試考核中表現出色,綜合素質較高的考生,其他未招聘到合適人選的招聘單位與其本人協商一致達成聘用意向的,經由外出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可確定為體檢人員。
(三)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武漢市內指定三甲醫院,體檢時間為:2019年11月18日上午,具體報到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無理由遲到者視為放棄體檢資格。體檢程序、項目、紀律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規定執行,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
進入體檢人員提交以下材料:
1、畢業生: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就業協議書(原件、一式三份,網簽協議書除外),近期大一寸證件彩照2張。
2、社會人員:近期大一寸證件彩照2張,其他材料按調動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察
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須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東莞教育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六)遞補錄用
因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員放棄聘用等原因導致崗位空缺的,用人單位有權決定是否遞補考生(如需替補,按考試總成績依序替補下一位達標考生),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30個工作日內。
(七)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為聘用人員,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東莞市人社局核準的擬聘人員因個人原因未能于報考之日起一年內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
事業單位要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其中新聘人員試用期為1年,1年期滿后正式定崗。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入職后,除有法律法規等規定的情況外,3年內不得辭職;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項
(一)考生嚴格按照公告和崗位要求報考,個人條件與報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二)應屆畢業生因考試不合格、論文答辯不通過和紀律處分等個人原因未能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取消聘用資格。
(三)畢業時間以畢業證書或畢業證明文件上的畢業時間為準。
(四)未能通過入職背景審查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應聘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提供虛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有違法犯罪記錄或其他不適合從事教師職業的記錄;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近2年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認定有違紀行為的人員。
6、應聘、調動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不符合資格報考我市公辦教職員的其他情形。
(六)體檢不合格或者擬聘考生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空缺職位的,招聘單位可在規定時間內按總成績順序申請依序遞補,也可以不申請遞補。
(七)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改卷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鎮(街)教育主管領導和直屬學校負責人需要申請回避的報教育局報備,其余人員需申請回避的按管理權限報備。
(八)所有擬聘用的畢業生應當參加我市組織的崗前和見習期規范化培訓。
(九)本公告有關事宜解釋權歸東莞市教育局所有。有關咨詢請致電報考單位聯系電話(詳情見《崗位表》)。
本公告由東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東莞市教育局咨詢電話0769-23126003;具體崗位情況請直接咨詢招聘單位,聯系方式見《崗位表》。)
附件:
東莞市教育局赴華中師范大學公開招聘2020年公辦學校事業編制教師崗位表.xls
東莞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