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日照市市直事業單位2019年教師招聘筆試公告
各位考生:
2019年日照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將于10月19日舉行。為加強考試管理,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請考生注意以下事項。
一、考生須知
1.考生務于2019年10月16日9:00-10月19日9:30登陸報名網站(市人社局網站http://hrss.rizhao.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按時參加考試。
2.考試開始前20分鐘,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入場考試。有效居民身份證包括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臨時身份證。學生證、駕駛證等其他證件一律不能作為考試憑證。
3.考試實行全場封閉,開考30分鐘后考生不得再進入考場,全場考試結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鉛筆刀和橡皮。嚴禁將任何書籍、資料和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設備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發現將上述各種設備帶至座位,一律按照相關規定作違紀處理。
5.試卷發放后,請仔細閱讀注意事項(題本)和作答須知(答題卡),并按要求填涂相關信息,不得做其他標記。
6.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后考生方可答題;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否則,按違紀處理。
7.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題卡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
8.客觀題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未用鉛筆填涂的按零分處理;主觀題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作答,用鉛筆作答的按零分處理,作答字跡要清楚、工整。
9.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嚴禁交頭接耳,不得窺視他人試卷、答題卡及其它答題材料,或為他人窺視提供便利。考試期間,不得以任何形式抄錄試題、答案及相關內容。
10.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考生交卷時應將試卷、答題卡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清點完畢并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11.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工作人員者,按有關紀律和規定處理。
12.考生應了解《2019年日照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考點地址及考場分布平面圖》(日照市人社局網站),并在考試前一天下午熟悉考點考場,避免走錯考點考場。考生因個人原因坐錯座位或姓名、準考證號填寫填涂錯誤等造成差錯的,后果自負。
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第六條應聘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規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經提醒仍不按規定填寫、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在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規定以外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五)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經提醒仍不停止的;
(六)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帶出考場,或者故意損壞試卷、答題卡、答題紙及考試相關設施設備的;
(七)其他應當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七條應聘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一)抄襲、協助他人抄襲的;
(二)互相傳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草稿紙等的;
(三)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
(四)使用禁止帶入考場的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的;
(五)本人離開考場后,在本場考試結束前,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的;
(六)其他應當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并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的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第八條應聘人員有下列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一)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三)其他應當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并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的特別嚴重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九條應聘人員應當自覺維護招聘工作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終止其繼續參加考試,并責令離開現場;情節嚴重的,按照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處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場所秩序的;
(二)拒絕、妨礙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應聘人員的;
(四)其他擾亂招聘工作秩序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十條在閱卷過程中發現應聘人員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作答內容雷同的具體認定方法和標準,由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確定。
應聘人員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違紀違規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按照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處理。
三、特別提醒
(一)試卷評閱完成后,將進行雷同試卷甄別檢測,對檢測為雷同的考生,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考生應自覺遵守考試紀律,依法誠信參考,考試過程中既不抄襲他人答案,同時也保護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不為他人抄襲提供便利,更不能參與高科技作弊的違法行為。
(二)考試期間,人社部門將聯合公安、無線電管理等有關部門,加強對考點內外的聯合巡查,嚴厲查處各類涉考違法違規行為。一是嚴格考生入場檢查。考生入場時使用金屬探測器逐一進行嚴格“安檢”,對考生攜帶的筆、橡皮、手表等物品進行逐一檢查。二是考場內實施視頻監控。三是加大對替考者的查處力度。對替人考試者,由公安人員現場查明其真實身份,依法處理。
(三)考試期間,我們將安排專人受理考生投訴舉報,對舉報線索可靠、證據確鑿的,將嚴肅查處(日照市人事考試中心監督舉報電話:0633-8777835)。
我們期望廣大考生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依法誠信參考,共同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氛圍。
預祝大家取得優異成績!
日照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