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
2019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證書、報到證(全日制需要提供)、學位證書或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證明,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登錄陽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參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由服務地縣農委、人社局、市級農委審核蓋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須提供本人退伍證,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由鄉鎮(街道)和縣(區)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
政府購買基層崗位人員報考:勞動合同期滿人員須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原件、期滿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入圍資格。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取得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開始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本次招聘工作的編制招聘簡章、發布招聘信息、資格初審、復審、驗證學歷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組織體檢、公示和培訓等項工作,由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各用人單位共同組織。
四、考試的內容、時間和方法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科目分為:
公共類:《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醫學類:《公共基礎知識》和《醫學基礎知識》
教師類:《學科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其中教育綜合知識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現代教育理論、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新課程改革內容等。筆試全部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筆試成績(公共類)=《公共基礎知識》×6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40%;
筆試成績(醫學類)=《醫學基礎知識》×60%+《公共基礎知識》×40%;
筆試成績(教師類)=《學科知識》×80%+《教育綜合知識》×20%。
2、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2019年11月24日
上午9:00-11: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醫學基礎知識》
《學科知識》
下午14:30-16:30《公共基礎知識》
《教育綜合知識》
考生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準考證上的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二)面試
1、面試方式及內容
面試對象為公共類和醫學類的,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的辦法,測評考生的綜合素質。面試時間為10分鐘。
面試對象為教師類的,面試采用講課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講課內容:所報學科教材(根據指定教材定課題,提前60分鐘備課);講課10分鐘,答辯5分鐘,共15分鐘。
2、面試成績及總成績
面試滿分100分。從考官給出的分數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為該考生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
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保留三位小數。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對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考生的考試總成績須達到65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按各崗位計劃錄用人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若2名以上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公共類的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確定;教師類的按學科知識成績確定;醫學類的按醫學基礎知識成績確定;如以上成績仍相同,由面試組織單位加試一場面試,考生的成績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五、體檢和考察
(一)對報考人員按照報考崗位以及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
(二)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結論不合格而需要復檢的,須在另一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組織復檢,遇有疑難問題需要進行會診時,承擔復檢的醫療機構要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結論,確保體檢客觀公正。
(三)對通過考試的應聘人員由用人單位進行考察。考察方案由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制定。
用人單位應對相關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用人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
(四)對體檢和考察合格人員結合工作實際組織一定時間的崗前培訓,并進行人才素質測評。培訓內容除基本的時事政治外,主要是愛崗敬業、責任心、事業心以及工作態度和工作效率特別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奉獻精神。人才素質測評,重點檢測其心理素質和職業能力取向并出具評價報告,作為其上崗任職的重要參考依據。
六、公示和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和培訓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陽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縣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并督促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定聘用合同。對有舉報的擬聘用人員,由縣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查無實據的不影響本人的聘用。舉報屬實并影響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取消后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對擬聘用的所有人員,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要,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辦理轉正定崗定級手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工作紀律
要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招聘。整個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辦事,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負責,堅持原則,規范操作,嚴肅紀律。要增強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對招聘過程中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公開招聘規程的行為,要嚴肅處理。對構成犯罪的人員,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工作要實行回避制度,有關負責人員和工作人員,凡涉及與考生有回避關系的,要主動提出回避。
八、其他
其他補充規定,由招聘領導組屆時制定公布。招聘公告由盂縣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為:15392678911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考試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報名成功后,要確保聯系電話暢通。
點擊下載>>>
盂縣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組辦公室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