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并按規定繳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9年11月12日8:00至筆試考試前,登錄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政府官網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筆試準考證,參加招聘的各個環節均須攜帶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主要有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政治理論等。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考試時間150分鐘,分值100分。
3.筆試成績詳見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政府官網公告。
(四)資格復審
1.人選確定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如有并列,并列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前,若取得復審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根據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依次遞補,如參加筆試的考生中已無遞補對象,則按實有人員進入資格復審。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過程中放棄或未通過的,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資格復審,如遞補人員有并列成績的,則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方能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地點詳見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政府官網公告。
2.所需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需提供的資料:《杏花嶺區公開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免費認證獲取的《教育部學歷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師資格證、報到證(派遣證)或就業協議書。
已就業的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需出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的,需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2)或提供服務證書,具體要求詳見審核表填表說明。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的,需提供退伍證、當地退役軍人事務管理局出具的相關證明。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的,由鄉鎮(街道)和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相關工作證明。
以上所有證件要求為原件及一份復印件,證明材料要求為原件。所有復印件均用A4紙。
(五)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時間、地點等詳見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政府官網公告。
1.參加面試考生須攜帶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2.考生面試采用面對評委講課、答辯及才藝展示的形式進行,主要考核教育教學技能、專業知識與能力。講課題目現場抽取,獨立準備2小時后,面對評委講課,講課時間為15分鐘;答辯和才藝展示現場進行,時間為5分鐘,合計20分鐘。報考英語崗位的考生用英語講課。
3.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應聘資格;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數的崗位,面試成績低于65分的取消應聘資格。
4.面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有并列,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成績按面試加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六)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及要求詳見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政府官網公告。
按照《山西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試行)》對考生進行體檢,費用自理。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體檢,不再進行遞補。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3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公開招聘教師領導組在收到復檢申請的10個工作日內組織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考生取消資格,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七)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素質、遵紀守法情況和現實表現等,并對考生所提供的報考信息的真實性以及檔案進行審核。考察不合格考生不予聘用,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八)公示
體檢和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政府官網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九)聘用
1.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經公開招聘教師領導組審核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如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辦理調動、派遣、改派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2.擬聘用人員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經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3.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并按照“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進行崗前培訓,未參加培訓或參加培訓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如在試用期內發現患有癲癇、精神病等體檢中不易查出的疾病,或其他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
4.聘用人員享受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待遇。
5.聘用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服務期限內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五、信息發布網站及監督、咨詢電話
本次招聘考試各項事宜均在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政府官網進行發布,請考生留意查詢。
監督電話:0351-3382449
咨詢電話:0351-3188311 0351-3187884
監督、咨詢電話開通時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本公告內容的最終解釋權由太原市杏花嶺區公開招聘教師領導組負責。
附件:1.太原市杏花嶺區公開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一覽表.xls
溫馨提示: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筆試和面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均與本次招聘考試無關。
太原市杏花嶺區公開招聘教師領導組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