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試
1.面試對象。設置筆試環節的崗位,在筆試合格線范圍內,根據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及入圍面試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數達不到入圍面試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采用直接面試的免筆試崗位,通過面試前資格審核的人員均入圍面試。
2.面試前資格審核。用人單位須在面試前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審核,審核時間地點由用人單位確定后通知應聘者。審核資料如下(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報名登記表;
(2)招聘崗位有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及其它要求的,應聘者須提供相關證書、批文或依據材料;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生證》,在規定時間前獲得學歷學位的,方可入職;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我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認證材料;學歷證、學位證缺失的,應提供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3)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應聘者須提供足夠年限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記錄或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用工備案的佐證材料;招聘崗位有指定工作經歷類型的,還須提供工作經歷單位出具的本人工作崗位類型佐證材料(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等)。
3.組織面試。面試由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或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自行組織,面試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向應聘者公布。面試成績低于合格線的,不納入體檢范圍。
(三)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筆試權重%+面試成績×面試權重%,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若同一崗位應聘者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相同,則加考面試,以加考面試成績確定最終名次。
六、體檢
體檢人選在綜合成績及面試成績均合格的人員中,按同崗位應聘者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人選名單于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連同考生綜合成績一并在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流程、紀律、項目及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及《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規定執行,其中,教師崗位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如出現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定的,則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制度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或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體檢標準的,從其規定。
七、考察
用人單位應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疾旃ぷ靼凑铡稄V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主要通過實地考察或調閱個人檔案方式進行,考察方向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誠信、廉潔自律等情況,核實其社會關系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八、資格復查及公示
考察合格的,用人單位將相關資料送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查。復查發現應聘者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江門市組織的機關雇員考試、事業單位職員招聘考試,并錄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個人信用檔案。復審合格的,在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網站公示。
九、試用及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由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通知同意聘用。新聘用人員按通知指引辦理報到、關系調動、檔案遷移等手續。完成報到后,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及違約金等。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延長到6個月,其中,屬于初次就業且訂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
新聘用人員因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補足后考核,在報到后一年半內仍未補足的,視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補足后考核。
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單位可調整其崗位,個人不同意調崗或調崗后仍不能勝任的,將予以解聘。聘用合同規范樣式由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
十、遞補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在前一環節符合條件的人員中依次遞補人選:
1.在資格審核、體檢、考察、聘用、試用環節棄權的;
2.資格審核、體檢、考察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3.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4.未在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是否遞補人選由用人單位提出意見,并書面報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如應聘者在應聘過程中,被機關錄用為公務員的,須如實報告情況,終止應聘,不再保留面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
十一、調劑
招聘崗位無人選可遞補的,用人單位可申請在本次招聘筆試類型相同、成績合格且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應聘者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及1:3的入圍面試比例組織開展調劑面試,并按本公告既定規則確定體檢、考察、聘用人選。不接受調劑的應聘者可棄權。
十二、監督管理
違反《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相關規定,或出現《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35號)規定的違紀違規行為的,將追究責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
十三、聯系電話
1.網上報名技術咨詢:江門市人事考試院0750-3873700、3873723;
2.報名資格條件咨詢:由各用人單位受理(聯系電話詳見招聘崗位表)。
3.招聘政策咨詢: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50-3336205、3873786;
4.監督舉報電話: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科0750-3935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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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部《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xls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