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筆試成績政策加分: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加權計算后的筆試試卷成績上加2.5分。
(六)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上標明為準。
(七)筆試結束后,學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情況,研究設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并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六、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在學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學校公開招聘辦公室負責,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因成績并列而超過3∶1比例的所有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
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調整招聘計劃或因無人報考而取消的崗位在報名網站和我校官網予以公布。
(二)資格復審有關要求(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和所需攜帶的證件、證明及相關要求等),提前7天在報名網站和我校官網上公告。
(三)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四)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要求和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五)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須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資格復審通知書》(各一式二份),筆試準考證及身份證(或護照)、近期免冠白底一寸照片1張。
2.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9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應聘人員故意隱瞞工作經歷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六)應聘“項目人員”崗位的考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須提供自治區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七、面試及相關要求
(一)面試
1.面試工作由我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面試公告至少提前5天在報名網站和我校官網上公布。
2.面試方式
(1)專任教師崗位:面試采取現場試講和答辯的方式進行。試講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專業知識、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試講時間為每人20分鐘。試講滿分為100分。
(2)其他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時間總計20分鐘。
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由考官簽字。面試當日,同一崗位的面試人員在同一考官組并使用同一套試題。
3.應聘“蒙漢兼通”崗位和專任教師崗位的人員,面試須用漢語作答或試講;應聘其他崗位的人員面試可用漢語也可以用蒙古語作答(應聘者須在資格復審時向工作人員說明并在面試通知書上注明),但只能用一種語言作答,不能混用。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面試當天,應聘人員要按指定時間到達考場備考室,如未按時到達,取消面試資格。面試前應聘人員按崗位抽取面試序號,由工作人員按照順序號依次安排應聘人員入場面試,進入面試現場考生只能報順序號,不能報姓名等個人信息。
5.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其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如無法計算平均成績,將按照面試合格分數線75分確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試講采用傳統教學方式進行,不使用多媒體設備。
(二)考試總成績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三)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八、體檢與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人數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由學校組織加試(加試形式由學校根據實際確定),加試后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一)體檢
1.體檢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國家關于公務員體檢的其他有關規定進行。
2.應聘者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3.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需要回避關系的,體檢醫生應進行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體檢醫生和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二)考察
學校將組成考察組對進入考察階段的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廉潔自律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等進行考察,并對個人檔案中的有關情況進行考察。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具體考察時間、方式等由學校確定。
九、公示與聘用
(一)學校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三)2019年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新聘用(列編招聘)且未滿試用期或在公務員考試中被新錄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五)應聘人員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放棄聘用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
(六)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我校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我校與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條款規定,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十、紀律和監督
(一)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二)公開招聘工作期間,邀請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程監督。接受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學校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十一、其他
(一)未盡事宜依據上級文件各相應條款執行。
(二)本方案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二、聯系咨詢電話
1.咨詢電話:0471-49098244901382(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2.網報技術咨詢電話:0471-6601158、6601168、6600198(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
3.監督電話:
0471-4909840(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0471-2856813(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0471-6944911(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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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