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呼和浩特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編制教師招聘【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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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學院教學、管理等工作要求,進一步優化人員結構,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內人社發〔2012〕166號)、《內蒙古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方案》(內人社辦發[2019]61號)和《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度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簡章。
一、學校簡介
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是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直屬高職院校、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是國家示范性軟件職業技術學院、自治區優質院校、自治區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我校位于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巴彥鎮內蒙古高職教育園區。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
學校設有電子與自動化學院、計算機與網絡安全學院、軟件與大數據學院、數媒與藝術設計學院、電子商務學院、創新創業與社會服務學院和馬克思主義與通識教育學院7個二級學院,招生專業和方向34個,其中電子信息工程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技術等10個專業為自治區品牌專業。
二、招聘計劃
根據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審核批準的《關于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申請使用空編的批復》,我校2019年計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5名,其中專任教師崗位招聘“蒙漢兼通”崗位2名和“項目人員”3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以及大學生退役士兵,這三類人員統稱“項目人員”)。應聘人員需具備應聘崗位所需條件,詳見《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計劃;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是指: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充實到城鎮社區、蘇木(鄉鎮),主要從事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及社區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漢兼通人員”是指:會說會寫并熟練運用蒙古語言文字和漢語言文字的人員。
“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是指: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高中階段以蒙古語授課為主,且高考時使用蒙古語文試題答卷,錄取為區內普通高等學校蒙古語授課專業、民族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和錄取為區外普通高等學校蒙古語授課專業的畢業生。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生(含2019年應屆畢業生,下同);
2.在內蒙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規定時限內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二)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普通高等學校碩士研究生文化程度,且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并取得學士學位(含國外取得經教育部學歷認證的博士、碩士學歷學位)。詳見附件《2019年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5.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及博士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即: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其他有關規定。
8.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具體見《2019年內蒙古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應聘者須為在報名開始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或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
凡是到報名開始日,“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證的,從畢業時間算起)超過3年或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的,不能再應聘“項目人員”崗位,只能應聘其他崗位。
(四)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役軍人;在讀研究生(不含2019年底前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五)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四、報名、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impta.com)。
2.報名時間:
第一階段:“項目人員”、“蒙漢兼通”崗位報名,報名時間:9月16日9:00-9月19日17:00。資格初審時間截止到9月20日中午12:00;交費時間截止到9月20日24:00。報名交費截止后若“項目人員”崗位和“蒙漢兼通”崗位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將轉為普通崗位,并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示。
第二階段:普通崗位、“項目人員”崗位及“蒙漢兼通”崗位沒有達到開考比例轉為普通崗位人員,報名時間:9月22日9:00-9月26日17:00,資格初審時間截止到9月27日中午12:00;交費時間截止到9月28日24:00。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在網上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報名用身份證(或護照)要與參加考試時所用證件一致。
應聘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按照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和選擇應聘崗位,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和本科、碩士期間的畢業證、學位證、學業成績單、外語水平證明等,其中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和專業必須嚴格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和工作單位)。學習、工作經歷填寫不全的,不予審查通過。
4.應聘者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納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二)資格初審及交費
1.學校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資格初審,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在應聘人員報名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未通過審核的,在報名系統中說明理由。
2.招聘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位、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我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國外院校畢業的專業須與公布專業相近,具體由我校協調教育主管部門相關專家組進行認定。
3.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
4.初審通過的人員通過報名網站進行交費,報考費每人120元,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成功。在交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視為放棄報考。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可免交報考費,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的畢業生減半收取,這兩類應聘者報考費的減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進行。應聘者在筆試結束后20天內,從報名網站下載填寫《減免報考費申請表》,并持本人身份證和畢業證(2019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注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到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進行審核確認辦理退費手續。對應聘人員減免的費用,由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通過網上銀行將所交費用自動退到報考者交費的銀行卡里。
農村牧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可免交報考費。這兩類應聘人員將所在地旗縣(市、區)扶貧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復印件,所在地旗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低保證復印件,連同應聘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注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發送電子郵件至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電子郵箱:kymtb6601707@163.com),經審核確認后,可免交報考費。
對于筆試缺考人員,不再退費。
5.報名成功并已繳費的應聘人員于10月22日9:00時-10月26日24:00時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準考證。
(三)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應聘人員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為4:1。對于招聘高層次人才和我校急需緊缺人才的崗位,降低開考比例為3:1或2:1開考。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調整招聘計劃或因無人報考而取消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予以公布。
(四)本次招聘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遞補2次。
五、筆試及成績公布
(一)筆試工作由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實施,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學校與人事考試中心簽訂保密協議。
(二)筆試科目為:綜合管理類(A類),共考兩科。
考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時間90分鐘
《綜合應用能力》時間120分鐘
每科滿分為150分。
(三)兩科筆試試卷成績加權計算公式為:
筆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1.5×50%+《綜合應用能力》成績÷1.5×50%+政策加分
(四)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其中,選擇漢文試卷的人員,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的人員,須用蒙古文作答;應聘“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筆試必須選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