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黔西南普安縣2019年事業單位教師招聘【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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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扶貧攻堅步伐,助推普安縣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殲滅戰,確保全縣順利通過國家第三方評估驗收,實現2019年脫貧摘帽,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關于貫徹落實切實做好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州人社通〔2017〕5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緊缺人員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人員57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簡章、報名、網上資格初審、筆試、現場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普安縣2019年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新增人員57名,招聘職位詳見《普安縣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增人員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具體職位學歷要求詳見《職位一覽表》;
2.截止到2019年9月9日在普安縣原任職或現任職滿1屆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副主任。農村社區是指除縣政府所在地盤水街道的普天社區、云盤社區、高興社區和南湖街道的南湖社區以外行政區域的社區;
3.截止到2019年9月9日由省級及以上單位統一選派到我縣基層服務滿2年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計劃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4.普安縣退役大學生士兵或截止到2019年9月9日仍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普安縣建檔立卡貧困戶。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2.具有正確的政治立場、政治態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4.安心應聘崗位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1年9月9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級以上職稱者或碩士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在普安縣原任或現任職滿1屆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副主任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0周歲(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詳見附件《職位一覽表》,報考所需專業參照《貴州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試行)》規定,嚴格按《職位一覽表》上所需具體專業執行,畢業證書上的專業與所需專業須完全一致;
9.限制普安縣戶籍的職位,截止到2019年8月29日,應具有普安縣戶籍;
10.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截止到2019年9月9日普安縣在職、在編公務員(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人員(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除外)、工勤人員;
(2)截止到2019年9月9日服務期未滿、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畢業生;
(4)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9屆應屆畢業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錄、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期限內的人員;
(8)任職(工作)或服兵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
(9)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職位的人員;
(10)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1)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當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執行);
(12)司法機關正在立案查處的人員;
(13)正在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14)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程序及加分
(一)報名程序
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本次招聘考試職位要求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2:1比例開考,凡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2:1比例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其職位招聘計劃進行調整或取消;調整或取消情況將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網上報名時間為:2019年9月10日9:00至9月12日17:00。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普安縣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222.178.212.194:4450/puan201908/index.php?zsdwid=3627),仔細閱讀簡章并簽署網上報名誠信承諾書。按照規定流程、要求,填寫報名信息,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普安縣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報名暨加分申請表》(以下簡稱《報名暨加分申請表》)。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凡是報考兩個職位及以上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報考人員凡出現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資格復審、體檢等環節提交的證件與報名信息不一致等情況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在任何環節,如發現考生資格不符,即取消應聘資格。
特別提示:報考人員填報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完全一致,如專業名稱后面帶括號或其他說明的也必須如實填報。
2.網上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2019年9月10日9:00至9月13日17:00。資格初審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各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必須在提交《報名暨加分申請表》并上傳電子照片后24小時內審核完畢。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報考信息,對照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審核通過”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予以“審核未過”確認,并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符合要求的照片。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須下載并打印留存報名信息表,供加分、現場資格復審和考察等環節使用。
因考生未認真閱讀簡章及職位一覽表(附件1),報考不符合條件的職位,后果由考生自負。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節的,在報名期間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后,給予改報;報名結束時仍未改報的,取消考試資格;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無效。
3.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2019年9月12日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或本人條件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于2019年9月13日17: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代碼不得修改),招聘單位9月14日17: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報考人員應準確留下聯系電話,保持通暢并及時與縣招聘辦聯系。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成功24小時后請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因考生未及時查看而導致不良后果的責任自負。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4.報名確認及繳費。根據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每人按100元的標準收取報名考務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9年9月10日9:00至9月15日17:00期間登錄“普安縣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222.178.212.194:4450/puan201908/index.php?zsdwid=3627)”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未達到招聘計劃數人員的處理。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職位計劃招聘人數2:1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報名人員向招聘辦提出改報申請,在招聘辦同意后可以改報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已經達到2:1比例的符合報考要求的其他職位,改報時間為2019年9月16日9:00至17:00。考生務必保持所填寫的電話暢通,因聯系不上導致不能改報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負。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和微信公眾號“普安人社”上進行公示。
6.打印準考證。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請在2019年10月9日9:00至10月11日17:00內登陸“普安縣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222.178.212.194:4450/puan201908/index.php?zsdwid=3627)”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加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原則上根據考生所填信息先進行預加分,待資格復審時進行現場加分確認,對不符合加分條件的,取消其加分資格。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照顧,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具體加分政策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加2分;
2.黔西南州戶籍農村計生“兩戶”(獨生子女戶、二女絕育戶)家庭子女,加5分;
3.普安縣戶籍退役士兵加10分;
4.少數民族考生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