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
(1)筆試滿分為100分,占考生考試綜合成績的40%,合格分為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數者,不得進入面試;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根據公告通知時間登錄系統打印準考證。
(2)筆試內容為相關學科專業知識、學前教育基礎理論知識和公共基礎科目內容,考試不指定教材,不舉辦任何培訓輔導培訓;
(3)筆試方式為閉卷考試;
(4)筆試結束后公示成績,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5)筆試開考比例為1:2,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將取消或核減崗位職數
(6)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
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上按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招聘崗位人數為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入圍面試人選;10人(含10人)以上的,根據筆試成績按1:2比例從高到低確定入圍面試人選。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選。
入圍面試人員根據公告通知時間,到縣教育局提交準考證、報名表、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驗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及其他相關紙質的資格復審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其他地區在編在崗事業單位人員報考我縣事業單位崗位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同時,登錄報名系統打印并簽署《誠信承諾書》后提交縣教育局。
報考人員應按時參加資格復審,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提供材料不全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而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按不低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筆試成績順序遞補。在資格復審期間,如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必須提供本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書面申請材料。
3.面試
(1)面試滿分為100分,占考生考試綜合成績的60%;合格分為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數者,不得聘用;
(2)面試形式為說課,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并對成績進行公示。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分數高低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分數高低排名,如筆試和面試分數相同則進行面試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排名。綜合成績在白沙縣政府網站公布。
(五)體檢考察與公示
1.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名順序和招聘崗位實際聘用職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進行體檢。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進行考察。
報考人員的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自理),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順序遞補。
2.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派出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考察人選需將個人人事檔案提供給考察組人員,由考察小組考察、了解考察人選的思想表現、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結合面試成績、體檢、考察情況提出聘任意見。考察小組在聘用審批前將對擬聘用人員的戶籍、學歷、年齡、專業、資格等是否符合招聘條件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如有不符合條件或自動放棄不聘任的,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符合招聘條件的由縣教育局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討論提出擬聘用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教育局報縣政府審批。
(七)聘用和管理
經縣政府審批同意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和入編手續,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書。所聘用人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我省現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服務期間管理
(一)要服從分配,虛心學習,聯系群眾,自覺遵守服務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服務單位的管理,充分運用掌握的知識和技能為基層群眾服務。
(二)實行聘用合同管理。聘用合同中應詳細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聘通教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不嚴格按合同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經教育無效,不適合繼續任教的,要及時將其解聘并相應取消其享受的相關政策優惠。
(三)必須在所報考崗位服務滿五年(含試用期一年)后方可申請調動,最低服務期內不允許申請調離學校或者我縣。
六、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招聘資格條件報名,確保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二)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應保證個人通訊的暢通,如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導致誤考、缺考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四)整個招聘過程都將在白沙縣政府網站等媒體及時發布相關信息,請考生密切關注。
(五)事業單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定。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文秘、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崗公開招聘主管,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我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無關。
(七)在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招聘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在招考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偽造、仿造、涂改招聘有關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咨詢電話:27726008;監督舉報電話:27723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