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南通如東縣教育系統招聘教師公告【137人】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我縣教師隊伍結構,經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如東縣教育系統2019年夏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內教師13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8月至2001年8月期間出生)。
(三)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如東縣教育系統編制內工作人員以及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不得報考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以及其他資格條件等詳見《2019年夏季如東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見附件)。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2.報名網址:如東教育體育信息網,網址:www.rdedu.net.cn。
3.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9年8月21日09︰00~8月23日17︰00。
4.資格初審時間:2019年8月21日09︰00~8月24日17︰00。
5.繳費確認時間:2019年8月21日09︰00~8月25日12︰00。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從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初審通過后進行繳費確認(應聘人員須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視為報名成功。在規定時間內沒有進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視為報名未成功。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所填信息應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證明材料等保持一致),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過30kb)。
2.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并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一致;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3.如東縣教育體育局根據應聘人員填寫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有疑議的,應注明缺失或需補充的內容,并要求其完善補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關佐證材料。
4.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填報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網上填報信息與真實情況不一致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5.根據南通市物價局、南通市財政局《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通知》(通價費〔2008〕52號)精神,本次公開招聘向考生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參加面試的考生另收取面試費100元/人;體檢費由承擔體檢工作的醫院按實收取。
6.報考同一崗位的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須達到規定的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rsj.nantong.gov.cn)、如東教育體育信息網、如東人才網(www.rdrc.com.cn)予以公告。報名結束后,報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崗位的應聘人員,符合其他招聘崗位條件的,由如東縣教育體育局電話通知改報其它崗位。
7.報考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與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8.網上打印準考證。經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請于2019年8月26日09︰00~24︰00登陸如東教育體育信息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遇有問題,請與如東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與師資科聯系解決。聯系電話:0513-84512932。
四、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其中報考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學前教育以及籃球教師崗位的(崗位代碼為:07、08、16、17、18、22、23、24、25、26A~26D),需加試技能測試。筆試結束后進行資格復審。考試、資格復審由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如東縣教育體育局共同組織。應聘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
(一)筆試
1.筆試方式和內容。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基礎知識,約占20%;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學科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約占80%。筆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2.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和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以及資格復審時間、地點于筆試當天晚上在如東人才網、如東教育體育信息網公告。
(二)資格復審
1.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崗位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如有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所需材料: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同時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時本人不能到現場的,可委托他人代為現場資格復審。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資格復審材料原件外,還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應聘人員提交的資格復審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提供虛假應聘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技能測試
1.技能測試對象:報考以下崗位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技能測試。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技能測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2.技能測試內容:
(1)體育(崗位代碼:07、17、23):隊列口令(40分)、足球(30分)、體操(30分)。
(2)音樂(崗位代碼:22):聲樂(清唱,曲目自選,時間不超過4分鐘。40分)、鋼琴演奏(指定曲目,時間不超過3分鐘。30分)、特長展示(時間不超過4分鐘。30分);演奏除鋼琴外的其他樂器(樂器自帶、曲目自選、不使用伴奏)或舞蹈(自編自舞、自選曲目、自帶伴奏帶和不包括手機在內的便攜式音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