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命題范圍
筆試由公共部分和專業知識兩大部分組成。公共部分:主要考教育政策法規、教育扶貧、教育學、心理學等相關知識,分值占30%;專業知識部分:主要考選調崗位應具備的教材教法等知識,分值占70%。
(三)業績考核內容
主要考核表彰獎勵情況和工作業績。
1.2015—2018學年履職考核結果,一次優秀計0.5分。
2.近三年內受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為勞模、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等按國家、省、州、縣(以黨政級別公章為準)分別計2分、1.5分、1分、0.5分(同一類表彰當年按最高獎項計分,不同類型表彰當年可累計加分,獲表彰起止日期為: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5日)。
3.近三年內參加國家、省、州、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教育機構組織的課堂教學競賽中獲獎的,獎勵分別計2分、1.5分、1分、0.5分(同一類表彰當年按最高獎項計分,不同類型表彰當年可累計加分,獲表彰起止日期為: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5日)
4.近三年教學成績在縣及以上統測統評中學生成績的計算方法:小學階段除城區外,不分層次進行排名;初中階段全縣統一排名。名列全縣第一名計3分,第二名計2.5分,第三名計2分,第四名計1.5分,第五名計1分(以學年綜合成績為依據進行計算,特殊情況以學期成績進行計算,一學年只記一次,累計加分)。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9年8月5日至8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馬關縣教體局人事政工股。
(三)報名要求
1.根據崗位設置對崗申報,一人限報一個崗位。
2.資料審核。學校要安排專人對參選教師的資料進行審核。須審核材料如下:最高學歷畢業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考核登記證、獲獎榮譽證。
3.其他工作。(1)出具證明。各學校要根據符合報考崗位參選教師出具相關證明。須出具證明如下:符合報考崗位證明、控輟保學證明、教學成績證明(由各學校出具并初審,縣教研室負責終審)。(2)簽訂承諾書。各學校審核通過的參選教師,組織簽訂報考承諾書(承諾書本人簽字按手印,一式三份,本人、學校、教體局各一份)。(3)參選教師填寫報名表,學校同意后加蓋公章。(4)公示。各學校對符合報考選調教師的情況在校園內進行公示。
4.上交材料。(1)報名表原件、報考承諾書原件、教學成績證明原件、符合報考崗位證明原件、控輟保學證明原件各一份。(2)經學校驗證加蓋公章的畢業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考核登記證、獲獎證書復印件各一份。(3)《馬關縣2019年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統計表》電子版。(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紅底一寸照片2張(照片背面寫姓名)。各學校按照以上順序裝訂材料(一人一冊)統一報縣教體局人事政工股審核,不接受個人報名。
六、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
領取時間:2019年8月12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領取地點:馬關縣教體局人事政工股。
七、筆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2019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
考試地點:馬關縣第一中學。
八、查分
筆試成績公示后,如有疑異,由參加選調教師本人于2019年8月14日下午16:00前向教體局人事政工股提出書面申請,在縣紀委監委派駐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的監督下查分。
九、選調程序
(一)發布實施方案和崗位設置情況。
(二)教師自主申報崗位。
(三)資格審查。
(四)筆試、考核。
(五)公示筆試成績。
(六)公示綜合成績和擬選調人選。
(七)聘用。2019年8月23日前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考核為不合格者,由縣教體局安排到除馬白鎮外的鄉鎮缺編學校工作。
十、聘用和落聘人員安排
(一)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選調人員,若出現成績并列,教學成績突出者優先聘用;若再出現并列,受獎級別高者優先聘用;若再次出現并列,按馬政復〔2017〕109號文件劃分的學校類型,按一、二、三、四類型優先聘用;若再出現并列,學歷高者優先。若再并列,以再次組織面試的方式進行加試,以加試成績作為確定進入后續選調程序的依據。公示期滿5天后確定聘用人員。
(二)按照各學校職稱結構比例和崗位設置方案,高、中級教師選調到城區各學校,城區學校有空缺崗位的,可參加同級職稱級別空缺崗位競聘,無同級職稱級別空缺崗位的,降低一級職稱聘用,并按新聘職稱確定工資。待學校有空缺崗位,再按原職稱參加競聘。
(三)未選調上空缺崗位的人員,回原學校安排工作。
十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段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陳勝應縣教育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盧偉高縣人社局黨組書記、人社局局長
組員:高富唐縣教育體育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王紅梅縣人社局副局長
蔡清發縣紀委監委派駐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縣教體局,由高富唐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十二、工作紀律與監督
選調工作關系廣大教師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各學校必須宣傳到每一位教職工,對宣傳不到位、把關不嚴造成影響的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參加選調的教師必須嚴格執行考試、考核中的各項紀律規定,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或不具備選調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教師實行“零容忍”,一經查實,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取消其報名資格、考試資格及選調資格,3年內不得再報考選調。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有關人員,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從事選調管理工作的人員,必須堅持原則,清正廉潔,公道正派,依法辦事,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人事部令第六號《事業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教體局紀檢組,對整個工作進行全程監督,以確保公開、公平、公正。縣紀委監委派駐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舉報電話:7125251。
本方案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附件:
1.馬關縣2019年教研室、體育事業發展中心及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設置一覽表.docx
5.馬關縣2019年教研室、體育事業發展中心及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docx
6.馬關縣2019年教研室、體育事業發展中心及城區 學校公開選調教師統計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