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所有筆試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成績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gzxr.gov.cn)”上進行公示。成績查詢按《貴州省人事考試查卷(卡)暫行規定》執行。
2.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由市招聘辦統一組織,資格復審按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具體時間及地點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gzxr.gov.cn)”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對象筆試成績需達到60分及以上,從高到低按職位資格復審人數與招聘計劃數3:1比例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3)資格復審時,本人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證明材料,以及考生在網上打印的附有相片的《報名表》。往屆畢業生還須提供相關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相關種類和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等),2019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
(4)由市招聘辦按照《招聘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復審公章。
(5)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個環節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6)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7)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必須親筆簽署公開招聘高中教師考試聘用誠信報考承諾書。若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并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處理。
(8)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下一個環節的人員名單由市招聘辦向社會公示。
3.面試
(1)在市招聘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市教育局制定面試方案及組織面試工作。面試按現行教材學科備課和說課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現行教材學科備課占40%、說課占60%)。
(2)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為進入面試人員。
(3)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6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4)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5)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6)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辦法另行通知。
(7)面試成績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gzxr.gov.cn)”網站上進行公示。
4.總成績計算
(1)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60% +面試成績×40%。
(2)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下一環節。
(3)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4)總成績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gzxr.gov.cn)”網站上公示。
六、體檢
根據各職位計劃數,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如遇同一職位末位考生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體檢。
(一)體檢必須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二)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體檢不合格者若有異議的,體檢人員可在接到通知后3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本次考試招聘體檢組組織到指定的上一級醫院進行復檢。未按時參加、放棄體檢(復檢)或體檢(復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不再遞補。
(四)體檢(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復檢)時間由市招聘辦另行通知。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在市招聘辦的組織下,由用人單位考察。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書面考察材料交到市招聘辦公室。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進必審”的原則,貫徹黨管人才原則,堅持政治標準和學術標準相統一,將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行等作為事業單位人員的首要考察內容。注重工作實績,重點審查考生的學籍檔案和現實表現,了解其在校期間、待業期間或工作期間的綜合表現情況。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個人檔案材料是否完整、真實、有效。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組報經市招聘辦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正被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立案審查的。
(二)任職(工作)或服兵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三)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四)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政策的(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當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執行)。
(五)在崗的“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在職在編公務員(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人員(興仁市聘用服務期限已滿的在職在編教師、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除外)、試用期人員。
(六)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七)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八)近5年來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后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的。
(九)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十)有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十一)在考察工作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按時提供考核依據(檔案)或報名時提供不實信息或虛假證明材料的。
(十二)因違法違紀被公安機關處罰或在校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未解除的。
(十三)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職位的人員。
(十四)2019屆畢業生未提供畢業證書、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相關種類和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的。
(十五)經市招聘領導小組研究不能聘用其他情形的。
(十六)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或經有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
(十七)興仁市在職在編教師近三年在市教育局組織的各種統測(學業水平考試)中,所任學科、班級成績掛末的。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間放棄或自動放棄考察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八、審批聘用及待遇
(一) 經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zxr.gov.cn)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備案,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聘用。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屬于興仁市聘用服務期限已滿的在職在編教師,由興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工作調動手續。
(二) 凡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聘用的人員,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聘用制試行辦法》規定,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實行聘用制管理,并執行興仁市教育局相關管理規定。
(三)擬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安排,超過規定報到時間不到聘用單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四)新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執行聘用或試用。有試用期的,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務年限五年(含試用期),期間不予調動或調整聘用崗位。
(五)本次招聘錄用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享受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九、工作要求及告知事項
(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和廣泛接受社會監督。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從事聘用工作的人員凡有公務回避情形的,應當主動提出回避。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核和體檢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關信息都將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zxr.gov.cn)上發布,請考生注意及時查看并相互轉告,市招聘辦不再另行電話通知,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舉辦培訓班。
(四)本簡章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市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 0859-6210336(興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59-6212375 6212037(興仁市教育局)
監督電話:0859—6212252(興仁市監察委員會)
咨詢時間: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不含周末雙休日和節假日。
點擊下載>>>
興仁市2019年公開招聘高中教師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