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東青島衛健直屬公立醫院及部分事業單位招聘筆試成績和資格審查
關于2019年青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公立醫院及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和資格審查事宜的公告
根據《2019年青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公立醫院及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規定,現將筆試成績等(詳見附件1)予以公布,并將資格審查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確定資格審查人員范圍及面試人選
根據筆試成績,分招聘崗位,按規定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入圍人選。所有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在“是否進入資格審查”欄標注“Y”,以上人員均應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對因資格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或棄權產生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事宜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二、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本次資格審查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具體資格審查時間、地點詳見附件2。
三、資格審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含成績表)、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還應提供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歷和專業證明、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2019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2019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
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均須在2019年2月18日之前取得),其中,屬無業人員的需提交失業證(就業創業證)或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派遣期內未就業的畢業生需提交報到證),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青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單位在編及總量控制人員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其他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體檢時提供)。對應聘人員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按照足年足月累計計算,應審查其勞動合同備案及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相關工作經歷情況(工作年限均截止2019年2月18日)。
在集中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使用A4紙復印)各一份。原件將在資格審查時審核后退回。
應聘人員在規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四、有關說明
(一)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由招聘單位發放面試通知單。請面試入圍人員關注各招聘單位網站公布的面試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試準備。
(二)報考人員應及時了解相關招聘網站發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