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西城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768人】
依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文件精神,結合西城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發展需要,2019年西城區教委所屬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68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中小學及幼兒園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詳見附件2)。
二、招聘對象
1.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應為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只限學前專業)的2019年畢業生,且應有北京市戶口;
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的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只限學前專業)的北京生源2018年畢業生;
通過國家教育部學歷認證并可以派遣的2018年、2019年海外留學生中的北京生源畢業生。
2.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應為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并具備碩士研究生(含)以上學歷、學位,所修科目成績全部合格,上學期間無社保繳納記錄,且符合北京市進京落戶條件。
3.社會在職人員應為北京市常住居民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及檔案在京(檔案未在工作單位存放的應在人才中介機構存放)的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教師崗位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優良的品行。
2.身心健康,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
3.應屆畢業生在18歲以上,30周歲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社會在職人員原則上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高級教師、正高級教師職稱)或市級骨干、市級學科帶頭人年齡40周歲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4.畢業生在校期間所有成績全部通過,畢業時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所學專業與任教學科相符;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5.社會在職人員需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應聘高中教師崗位應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初中教師崗位應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小學教師崗位應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幼兒園教師崗位應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6.符合空缺崗位的任職條件和回避的有關規定。
(二)其他崗位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優良的品行。
2.身心健康,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
3.專技崗位具有相應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相應的從業資格、職稱,相應的執業資格;工勤技能崗位具有高中(職高)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的專業和技能。
4.年齡35周歲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年齡40周歲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5.符合空缺崗位的任職條件和回避的有關規定。
所有崗位具體報名條件詳見《2019年西城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單位及崗位需求表》。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公告時間:即日起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從網上下載填寫并打印報名表,本人到現場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核。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如發現重復報考取消報考資格。
現場報名時間:2019年3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逾期不予辦理)。
現場報名地點:北京市第十五中學高中部(北京市西城區育新街2號,地鐵4號線陶然亭站C出口)。
2.現場資格審核所需材料(均需原件)
(1)報名表(在誠信承諾欄本人簽字處手簽本人姓名);
(2)本人身份證;
(3)戶口簿(卡)首頁、本人頁;
(4)高校畢業生推薦表,畢業院校就業主管部門蓋章,注明畢業生的培養方式、生源地、學歷、學制和畢業時間等信息;
(5)成績單,由畢業院校教務主管部門蓋章;
(6)大學英語四、六級成績單;
(7)教師資格證書,或在有效期內的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8)北京生源海外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證書、護照、留學回國證明等;
(9)2018年北京生源畢業生需提供畢業高校或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開具的未就業存檔證明;
(10)招聘崗位所需的國家承認(非全日制后取學歷需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學歷、學位、資格、職稱、技工等級證書等;
(11)招聘崗位所需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