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無錫市惠山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200名】
根據無錫市惠山區教育事業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按照《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16]1號)和《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錫委辦發[2012]54號)的精神,經無錫市惠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無錫市惠山區教育局所屬公辦中小學(含惠山中專、幼兒園,下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00名,現將有關公開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對象和范圍
報考我區中小學教師職位的對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身心健康的非事業編制人員,且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招聘條件。
(一)報考崗位代碼3001-3026的考生,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含)后出生),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專業教師資格證或雖未取得但須承諾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與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專業的教師資格證(考生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已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面試成績合格證)。并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無錫戶籍2017年、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2、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生。
3、2018年、2019年碩士、博士全日制畢業研究生。
4、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2018屆獲國(境)外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的畢業生。
(二)報考崗位代碼3027-3031的考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年齡口徑以2018年計算,下同),具有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以上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已取得國家認可的學歷和相應學科教師資格,并且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無錫戶籍,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在區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注冊登記幼兒園、中小學連續任教滿5年(含)以上(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且現仍在職的非事業編制教師。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教育系統的人員。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在無錫市教育局統一建立的網絡報名平臺上進行,具體內容詳見《2019年無錫市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二)考核
考核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筆試,第二階段為面試。
1、第一階段:筆試(含專業技能考查和學前教育加試)
相關要求詳見《2019年無錫市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2、第二階段:面試(滿分100分)
筆試成績公布后,按照崗位需求數1:3(末位同分跟進)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在面試前對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材料要求另行通知),收取面試費100元/人。未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考試資格(幼兒園教師崗位在加試前資格復審)。
面試形式以說課為主。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簽字確認。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