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工業學院坐落于山西省省會——太原市,是山西省人民政府管理的以工為主,以工程應用為特色,涵蓋工、理、經、管、文、法、藝、教八大學科門類,多學科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國家“十三五”應用型本科產教融合發展工程規劃項目支持高校,是山西省確定的向應用型轉變的首批試點高校,是山西省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根據《太原工業學院人事代理合同制專任教師聘用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經學院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合同制專任教師(以下簡稱:人事代理專任教師)。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四)堅持學院宏觀管理與各用人單位(部門)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教書育人思想和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儀表端莊,口齒清晰,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
(四)專任教師崗位碩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年齡的計算辦法以2019年1月30日為準。
(五)全日制研究生,正常畢業并獲碩士及以上學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