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教師92名,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淮安生態文旅區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級職稱的教師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級職稱的教師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含2019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取得國〈境〉外及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專業和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其中:2019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時間(2019年2月23日17:00)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書。取得國(境)外及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同時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
4.報考人員在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階段或者更高的學歷階段所學專業須為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其中專業條件按類設置的,按《淮安生態文旅區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3,以下簡稱《目錄》)執行。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被《目錄》收入的,須經淮安生態文旅區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認定,如認定該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類別”在《目錄》中所列專業相近或相似的,即視為符合專業條件。
5.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且符合《教師資格條例》第五條的有關要求,其任教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一致。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現役軍人、非2019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的在讀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須同時具備上述條件方可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