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師資結構,根據《洞頭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和《洞頭縣教育局、洞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緊缺學科教師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洞教政〔2012〕95號),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中小學緊缺學科教師,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0名,詳見《2012年公開招聘中小學緊缺學科教師計劃一覽表》(附1)。報名人數與招考計劃達到3︰1的,按照公開招聘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報名人數與招考計劃達不到3︰1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原則、程序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招聘程序為:發布招聘公告、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錄取、簽定聘用合同。
三、招聘范圍、對象與條件
(一)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立志從事洞頭縣教育工作,服從分配,愿意為農村教育事業作貢獻。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應歷屆畢業生,戶籍不限。
(三)具有與招聘崗位相應的學歷、專業,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學能力、身體心理素質,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其中旅游專業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人員,允許被聘用后兩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四)年齡在30周歲(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有在洞頭公辦學校代課經歷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報名及相關事項
符合報考條件并自愿報考的人員請自行登陸“洞頭縣教育網” http://www.dtedu.gov.cn/ “公示公告”下載《洞頭縣教育局關于2012年公開招聘中小學緊缺學科教師的公告》并填寫《洞頭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2),并于2012年8月23日—8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到洞頭縣教育局(北岙鎮縣前路12號縣政府大院內)政工科現場報名。
考生報名時須持身份證、戶口薄、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及相關榮譽證書等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證件照3張,有洞頭公辦學校代課經歷的,需提供學校工作證明材料。
考務費按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收取,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物價局《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收費的復函》(浙財綜字〔2007〕7號)精神,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考生提供的報名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取消考試、聘用資格。請考生自報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結束,確!抖搭^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上的家庭電話、手機號碼暢通,如有更改,及時告知我局政工科。
有關考試的事項將在洞頭縣教育網上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報考咨詢電話:0577-63482326(洞頭縣教育局政工科)。
五、考試形式、內容及時間、地點
(一)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各科考試分值均為100分,其中文化學科(含中職專業學科)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技能學科(音樂、體育、美術)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
(二)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公共知識,包括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理論、教育學與心理學、教育政策與法規等,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面試采用試課形式,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實際招聘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面試)。
(三)考試時間具體時間和地點以考試通知為準。
六、體檢與考察
按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職位計劃1:3的比例確定體檢入圍人員,按1:1的比例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員。體檢標準參照申領教師資格證書的規定執行,2012年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免于參加體檢;考察程序參照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公示和錄用
考察結束后,確定擬錄用人員,對擬錄用人員在洞頭縣教育網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期內存在異議,經調查核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錄用人員按規定程序與縣教育局簽訂聘用協議書,然后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在接到人事介紹信后7日內須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的,視同放棄。若有體檢、考察不宜錄用或自愿放棄的,將在相應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辦理錄用手續后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八、同分處理辦法
入圍人員總分最后一名同分的,按下列辦法處理:
若出現總成績相同,則分別按面試、筆試的次序優先選擇;兩個項目均同分的,由洞頭縣教育局進行學科素養加試選擇。
九、相關規定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律不予聘用:
1.單科成績中筆試未達40分或面試成績未達60分的;
2.在考試中作弊的;
3.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二)被聘用對象第一年為見習期,見習期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三)見習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聘用人員由縣教育局統一分配到工作學校,不服從分配或逾期不報到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在教職工聘任制中確定為試聘的;
4.請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
5.因身體原因,無法完成正常教學工作任務的。
(五)根據《洞頭縣人才工作管理辦法》(洞委發〔2005〕51號)規定,被聘用人員在洞頭縣服務期不少于5年。
附件:1. 2012年洞頭縣中小學教師招聘一覽表
2.洞頭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洞頭縣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 2012年公開招聘中小學緊缺學科教師計劃一覽表
崗 位 | 計劃數 | 專業條件 | 學歷條件 |
旅游管理教育 | 1 | 旅游專業 | 本科及以上 |
幼師教學 | 1 | 幼師教學專業 | |
中學語文 | 2 | 中文專業 | |
中小學英語 | 2 | 英語專業 | |
小學美術 | 1 | 美術專業 | 專科及以上 |
中小學音樂 | 3 | 音樂專業 |
附件2: 洞頭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報考學科: 編號:
姓 名 | 性別 | 政治面貌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畢業 時間 | 畢業院校 及專業 | |||||||||
學歷學位層次 | 已取得何種 教師資格 | 有何專長 | ||||||||
原戶籍地 | 現戶籍地 | 身份證 | ||||||||
現家庭 住址 | 聯系電話 | |||||||||
獲得 榮譽 | ||||||||||
本人 簡歷 | ||||||||||
考 生 承 諾 | 本人對洞頭縣教育局《洞頭縣教育局關于2012年公開招聘中小學緊缺學科教師的公告》內容已了解清楚,并保證以上表內所填寫的內容和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 承諾人(簽名)______________ | |||||||||
資格 審查 小組 意見 | 審查人: 年 月 日 | 招聘領導小組意見 | 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 | |||||||
注:教師資格種類分中職、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