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省撫州市崇仁縣第一中學高中教師招聘【10人】
截止日期:2018-08-08招聘地點:江西撫州崇仁招聘單位:崇仁縣第一中學
招聘職位:語文,數學,英語,政治,地理,生物,物理,化學,歷史
為急需解決崇仁縣第一中學高中教師高層次學歷人才緊缺問題,經縣政府研究,報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同意崇仁縣第一中學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公開引進碩士及以上畢業生,現將2018年崇仁縣第一中學公開引進招聘高中教師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崗位
高中教師崗位共計10人,其中高中語文1人、高中數學1人、高中英語1人、高中物理2人、高中生物1人、高中化學1人、高中政治1人、高中歷史1人、高中地理1人。
二、引進對象和條件
(一)對象
1.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學歷。
2.具有與崗位學科一致的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含參加2018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且在2018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
3.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無不良行為記錄。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素質好、熱愛教師職業、認真貫徹教育方針、恪守教師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條件符合《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
4.已在各級各類公辦學校任教、具有教師資格的正式在編教師報考,由原單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之一。
.無其它不符合教師引進有關規定的。
三、實施程序
(一)發布公告
崇仁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公告,公告時間為2018年7月17日—8月6日。
(二)報名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8年8月8日,逾期視無報名對象。
2.報名資格審查須提供的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及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或學信網上打印學歷認證報告;
(5)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
(7)《同意報考證明》(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供)。
3.報名地點:崇仁縣第一中學辦公室。
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引進工作全過程(含試用期內),凡發現與引進公告不符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其錄用資格。
(三)考核(測試)工作安排
1.考核(測試)對象: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2.考核(測試)方式:考核方式為專業能力考核。專業能力考核采取微課試講與答辯的形式,微課試講15-20分鐘(試講準備時間為20分鐘)、答辯6分鐘以內;微課試講為我縣現使用的高中課本必修內容,答辯為學科專業理論、教學法及教師職業相關內容(共3個問題)。微課試講成績100分,答辯成績30分(每個問題10分),總分130分。測試教材均為我縣現學校使用教材(具體要求見附件2)。
3.考核(測試)時間:2018年8月15日(考生憑《報名登記表》和有效身份證在上午7:15前進入考點)。
4.考核(測試)地點:崇仁縣第一中學。
5.考核(測試)程序、紀律要求、成績評定等工作按照《崇仁縣2018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含特崗)公開招聘面試工作實施方案》(見崇仁縣人民政府網站)執行。
本次專業能力考核所需考官,全部聘請外地專家擔任。工作人員由縣人社局、教體局、縣紀檢監委、編辦、崇仁縣第一中學共同參與組織實施。
(四)擬錄
按照引進人才計劃數,按考核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錄人員。若擬錄對象最后一名并列的,則學歷高者優先;學歷相同,則師范類專業優先;同為師范類專業,則微課試講成績高者優先;微課試講成績相同時,增加名額一并擬錄。
若參加考核人數與引進計劃數大于1:1,按考核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入闈體檢人員;若小于(或等于)1:1,則引進對象考核總成績以90分為合格線,方可列入擬錄對象。
擬錄人員將在崇仁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
(五)體檢和政審
1.8月23日體檢對象帶好身份證到崇仁縣第一中學領取體檢表,同時提供以下政審資料:本人人事檔案;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紀守法證明;當地鄉鎮或市(區)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或未婚證明,在編在職教師須在服務單位所在地開具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應屆畢業生也可由畢業院校出具遵紀守法證明和計劃生育或未婚證明。逾期未提供有關個人檔案、證明等材料視自動放棄。
2.8月24日上午7:30,統一組織體檢對象到指定醫院接受體格檢查,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試行)的通知》(贛教發[2010]09號)執行。
3.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將在崇仁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4.因體檢及政審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產生的缺額,可在考核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在政府抄告單下發后,產生的空缺不再遞補。
5.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縣人社局、教體局和崇仁縣第一中學組織政審。政審合格,擬定聘用人員,報請領導小組研究后公示5個工作日,若無異議報縣政府審批下發抄告單。
(六)報批
根據政審情況,擬定聘用人員,在崇仁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若無異議報縣政府審批下發抄告單。
(七)聘用
經政審合格批準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相關政策待遇與全省統一招聘教師相同。實行一年試用期(如遇政策調整,按新的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為正式教師。試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人事關系轉入生源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新聘用人員于2018年秋季開學持證上崗,服務期不少于5學年。
四、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崇仁縣第一中學高中教師公開引進工作的領導,確保引進工作順利進行,成立以縣政府牽頭,縣紀檢監委、人社局、教體局、編辦、財政局等部門組成的崇仁縣第一中學高中教師引進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教師引進日常工作,由崇仁縣第一中學副校長鄒學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五、本《實施方案》由崇仁縣第一中學高中教師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