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長沙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快建設教育現代化強區的實施意見》(開發〔2015〕9號)精神,為加快推進建設現代化教育強區工作,促進開福教育事業發展,經開福區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40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人員管理
1.列入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實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崗位等級待參加所安排單位的崗位競聘后確定,若對應崗位職數無空缺,則高職低聘。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愛崗敬業,熱愛教育事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志于為開福教育事業做貢獻,愿意服從組織安排。
2.本次招考報名截止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讀學生不得參加報名(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2018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以此類推。2018屆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資格初審時可暫憑加蓋畢業院校就業部門印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報名,但資格終審時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3.非師范專業畢業生需要出具與用人單位(學校)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中小學教師工作經歷的聘用合同原件(報考學科應與聘用期間任教學科一致)及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原件(社保繳納證明需加蓋社保局公章),中小學教師工作經歷應為全職工作經歷,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截止時間計算至2018年4月18日。全日制在讀期間(含國外留學學習期間)的實習、兼職、參加社會實踐等不能計算為工作經歷時間。
(二)具體條件
1.小學教師崗位
(1)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對口;
(2)具有小學及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所持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一致;
(3)具備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其中報考語文崗位的,需具備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4)具備計算機應用水平等級考試合格證書;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6)報考小學田徑、足球、定向越野崗位的考生,如果本人獲得對應專業二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且本人取得過該項目省級及以上比賽前八名者,專業不限;報考科學崗位的考生要求獲得科學教育專業、物理、生物、化學、地理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 。
2.中學教師崗位
(1)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對口;
(2)具有初中及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所持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一致;
(3)具備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其中報考語文和英語崗位的,需具備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4)具備計算機應用水平等級考試合格證書;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6)報考中學田徑崗位的考生,如果本人獲得對應專業二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且本人取得過該項目省級及以上比賽前八名者,專業不限;報考英語崗位的考生要求取得英語CET六級或專業英語四級及以上水平。
(三)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合同期內的特崗教師;
2、與單位有最低服務年限約定且暫未期滿的教師;
3、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情況的人員;
4、受過刑事處罰人員或被開除過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報考的情況。
四、招聘崗位及職數
長沙市開福區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
類別 |
崗位 |
人數 |
城區學校 |
城郊學校 |
備 注 | ||
男 |
女 |
男 |
女 |
| |||
小學 |
語文 |
20 |
3 |
7 |
3 |
7 |
|
數學 |
4 |
1 |
1 |
1 |
1 |
| |
科學 |
3 |
1 |
1 |
1 |
|
| |
體育-田徑 |
1 |
|
|
1 |
|
| |
體育-足球 |
1 |
1 |
|
|
|
| |
體育-定向越野 |
1 |
1 |
|
|
|
| |
小計 |
30 |
7 |
9 |
6 |
8 |
| |
中學 |
語文 |
1 |
|
|
1 |
|
|
數學 |
3 |
|
|
1 |
2 |
| |
英語 |
4 |
|
|
1 |
3 |
| |
地理 |
1 |
|
|
|
1 |
| |
體育-田徑 |
1 |
|
|
1 |
|
| |
小計 |
10 |
|
|
4 |
6 |
| |
總計 |
40 |
注:城郊小學包括鳳羽小學、撈刀河小學、大星學校、自安小學、金霞小學、荷葉小學、大塘小學、漢回小學、向陽小學、金沙小學、新安寺學校、高源小學、板塘小學、植基學校、霞凝小學;城郊中學包括沅豐壩中學、沙坪中學、植基中學。
1、各崗位招聘職數與報名人數必須達到1:5(含1:5)的比例方能開考;在保持整體計劃職數不變的情況下,如未按比例達到相應報名人數的崗位,由區教師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調減各學科崗位職數。
2、教師招聘采用筆試和考核方案,各學科根據教師崗位需求數,以及考生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計劃數錄取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