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縣2018年省屬免費師范畢業生考核招聘細則
根據高縣教育體育和文化廣電局《高縣2018年公開考核招聘省屬師范院校免費師范畢業生的公告》的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要求。
一、根據考生報名填寫的學科進行分組,由考生隨機抽簽確定分組專業測試序號,依次進行測試,今后公布成績時分組按序號公布,并分組按聘用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考核招聘對象。
二、考生進入教室板書:報考崗位名稱、家庭住址。(如板書受招聘地點條件限制,可改為鋼筆、圓珠筆書寫)
三、考生作簡要自我介紹(3分鐘內)。
四、現場問答:評委針對招聘崗位要求、考生專業特點、職業技能、職業思想與穩定性等情況,現場提出2-3個問題,考生現場作答。(5分鐘內)
評委提問:一是有關招聘崗位專業知識方面的問題;二是有關考生將來如何履行招聘崗位職責方面的問題;三是有關職業思想、教師穩定性、考生相關知識、職業技能素質與興趣愛好方面的問題。各專業測試學科評委組在專業測試開始前討論確定3種類型問題各2-3個,測試時針對具體對象的專業特點進行提問。
五、技能展示:由考生根據所學專業特點及興趣愛好,進行現場展示,內容、形式、數量不限。(3分鐘內)
六、專業測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語言表達、專業知識水平、相關知識水平與職業技能素質、職業思想與穩定性等方面的情況(考生均用普通話作答)。每名考生測試完畢,評委根據《高縣教育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評分表》進行評分。評委評分時(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專業測試成績最低評分不低于60分,最高評分不超過90分。每名考生測試結束后,由5名評委評分,以5名評委評分的平均分為其專業測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主評委在監督員的監督下當場宣布考生專業測試成績。測試進行時,尚未進行測試的考生在指定地點休息等候。考生測試完畢,聽取本人專業測試成績后,再離開考室。
本次共設一個綜合學科專業測試組。
七、完成測試工作后,統計匯總成績,報告招聘工作組領導后,根據聘用總成績(聘用總成績=面試成績)確定擬考核招聘對象。對于報名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即實際參加專業技能考核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該崗位考生的專業技能考核成績不得低于60分且須有評委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并報縣人社局同意后,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
八、相關人員工作職責
(一)評委:依據評價標準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獨立評定考生的專業測試成績。主評委在監督員的監督下當場宣布考生專業測試成績。
(二)監督員:負責檢查監督專業測試工作各個環節,確保按專業測試工作按規則進行;收繳本考室評委及工作人員的通訊工具并統一存放。
(三)計分員:負責收集評委評分表,并計算出考生的專業測試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交主評委當場宣布。
九、紀律要求
參加專業測試的各類人員要嚴格遵守相關紀律要求,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自覺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類人員進入考室后,應立即將通訊工具交監督員,不得再與外界聯系,在指定地點開展工作,不得竄崗和單獨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