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豐縣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進修學校教師公告
為提升我縣教師整體素質,全面提高我縣教師培訓工作質量,經信豐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進修學校教師4名。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德才兼備,擇優錄取”的原則招聘教師。
二、招聘名額與學科分配
招聘教師4名。
學科名額分配:語文1人、計算機1人、化學1人、財會專業1人。
三、招聘條件
1.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
2.報考人員須江西籍或配偶、父母一方系信豐籍。
3.2014-2018年畢業的全日制二本(不含分校和辦學點)及以上學歷的應、歷屆畢業生。
4.報考人員所報學科須專業對口,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含符合2018年高中教師資格認定的)。
5.近五年內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或其他刑事處罰、違反計劃生育的、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具備本次招聘資格。
6.本縣在編在崗教師、特崗教師不具備本次招聘資格。
7.報考人員不得與我縣2018年4月招聘的高中、城區初中、農村初中教師兼報。
四、招聘辦法
1.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語文筆試設定最低錄取分數線為90分,其他學科筆試設定最低錄取分數線為60分。面試設定最低錄取分數線為75分。
2.報考分學科進行,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比應達到3:1及以上。
3.考試。
(1)語文、化學、財會專業
先筆試后面試。筆試考專業科,采用閉卷考試。語文、化學考試內容按江西省高考范圍和要求命題,財會考相關專業知識。筆試分值語文為150分,化學、財會分別為100分?荚嚂r間語文150分鐘,其他學科為100分鐘。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入闈面試人數比例為1:3,筆試成績末位分數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時間為15分鐘,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方案另定。
(2)計算機學科先面試后筆試。面試測試崗位所需的專業綜合素質能力,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方案報名結束后發布。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3比例確定筆試入闈人員,面試成績末位分數相同者一并進入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筆試內容為考該崗位所需的相關專業知識。筆試時間為100分鐘,分值為100分。
4.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總成績(總成績=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40%)按具體崗位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擬聘對象,末位總分相同者,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提出擬聘對象。
5.確定入闈體檢人員后不再進行遞補。
五、招聘程序
1.報名時須帶以下材料:兩張一寸免冠彩照、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屆生提供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或相應等級教師資格證明)、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協議書);屬信豐籍配偶,需提供結婚證、配偶戶籍證明等原件復印件1份。
2.每人限報一門學科。
3.報名考生繳筆試考務費50元,入闈面試人員另繳考務費50元。
4.體檢。組織擬聘人員參加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按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試行)》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5.公示、聘用。
(1)經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在信豐教育在線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縣人民政府審定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進行崗位設置和轉正定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轉正定級,聘用人員在信豐最低服務年限為5周年(試用期包含在內)。
(2)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①偽造、涂改證件(證明)、隱瞞事實等行為或用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②2018年7月30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和相應等級教師資格證的;
③2018年7月30日前不能按時提供報到證和個人檔案的;
④未按時參加體檢或者體檢不合格者。
六、聘用教師的安排及工資福利待遇
受聘人員為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七、招聘工作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10日-4月11日
2.領取《準考證》時間:2018年4月12日下午15:00-18:00
3.報名及領取《準考證》地點:信豐縣教育局人事股(縣政中心B棟405)
4.語文、化學、財會專業:
筆試時間:2018年4月14日面試時間:2018年4月15日
5.計算機學科:面試時間:2018年4月14日
筆試時間:2018年4月15日
6.面試、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八、紀律與監督
1.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涉及與本人有直系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招聘工作人員要主動提出回避。
2.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3.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證件,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弄虛作假并經查實的將取消錄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在信豐報考。
4.考生須憑準考證、身份證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證件進入考場,考生手機等通迅工具不得帶入考場,否則以舞弊論處,取消考試資格。
九、公告時間及方式
1.公告時間:2018年4月4日--2018年4月11日
2.公告方式:
(1)網絡:信豐縣人民政府網、信豐教育在線網
(2)宣傳欄:信豐縣教育局
本公告解釋權歸信豐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咨詢電話:0797-3339466)
信豐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