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加終審的擬聘用人員:
根據省教育廳、省編辦、省人社廳《關于印發〈陜西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統一公開招聘實施方案〉的通知》(陜教人〔2011〕30號)和《2012年陜西省中小學、幼兒園統一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公告》等文件精神,經過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技能考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程序,現將2012年全省統一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漢中市各招聘崗位的擬聘人員予以公示,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公示
現將《漢中市2012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見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2012年8月4日至10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及時向漢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
二、資格終審
1、時間安排:
2012年8月21日至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未來終審者,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具體終審時間安排如下:
8月21日:報考漢臺區、南鄭縣、洋縣幼兒園職位的考生;
8月22日:報考城固縣、西鄉縣、勉縣、寧強縣、略陽縣、鎮巴縣、留壩縣、佛坪縣幼兒園職位的考生;
8月23日:報考漢中市陜飛一中、漢中市陜飛二小、漢臺區、南鄭縣、城固縣、洋縣、西鄉縣中小學(含職中)職位的考生;
8月24日:報考勉縣、寧強縣、略陽縣、鎮巴縣、留壩縣、佛坪縣中小學(含職中)職位的考生。
2、地點:漢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科(漢臺區民主街漢中市人民政府一號辦公大樓632室)。
3、終審證件
(1)以普通高等院校未就業畢業生報考的人員,須持:無就業單位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畢業證》、《身份證》和持簽有“已復審”并加蓋“漢中市公開招聘新任教師資格復審專用章”的筆試準考證原件。
(2)以非普通高等院校未就業畢業生報考的人員,須持:《失業證》和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入庫手續、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本(專)科畢業證》、《身份證》和持簽有“已復審”并加蓋“漢中市公開招聘新任教師資格復審專用章”的筆試準考證原件。
(3)以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報考的人員:
在公有制單位就業的人員,須持: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的介紹信、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本(專)科畢業證》、《身份證》和持簽有“已復審”并加蓋“漢中市公開招聘新任教師資格復審專用章”的筆試準考證原件。
在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人員,須持:保管檔案的縣級及以上政府人社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介紹信、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本(專)科畢業證》、《身份證》和持簽有“已復審”并加蓋“漢中市公開招聘新任教師資格復審專用章”的筆試準考證原件。
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但未辦理正式就業手續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持:無就業單位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畢業證》、《身份證》和持簽有“已復審”并加蓋“漢中市公開招聘新任教師資格復審專用章”的筆試準考證原件。
所有人員還須提供報名時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其它證件,如:《教師資格證》、《學位證》等。
4、終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簽發《陜西省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以下簡稱為《聘用通知書》),聘用為我市2012年中小學、幼兒園工作人員(以下簡稱聘用人員)。
三、報到
1、聘用人員持我局簽發的《聘用通知書》和《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證》、《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及時到所報考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報到后,由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調檔函,調取聘用人員檔案。并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縣區報到時間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
2、聘用人員報到后,各縣區要及時落實工作崗位。其它事項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3、未經市上終審的,各縣區不得私自接收。逾期未到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聯系電話:0916-2628606。
監督電話:0916-2626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