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直屬高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結構,辦人民滿意教育,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直屬高中決定面向社會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與方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和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考核面試、擇優聘用的方式,按崗位進行招考。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劃招學科教師7人,具體崗位如下:
學科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化學 |
歷史 |
地理 |
通用技術 |
合計 |
人數 |
1 |
1 |
1 |
1 |
1 |
1 |
1 |
7 |
各校招聘計劃及報名條件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師義務;
(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學生,有獻身教育事業的精神;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舟山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五)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六)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資格條件的計算時間統一截止至2018年1月24日。
四、招聘辦法及程序
招聘由各直屬高中學校組織實施,招聘辦法及程序詳見各直屬高中學校公告(附件2-4),資格復審時間暫定2月9日,考試時間初定在2月10日,詳見各學校網站具體通知。
五、其他事項
(一)舟山市教育局、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立教師招聘工作監督小組,進行全程監督,對違反招考紀律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監督電話:0580-2600333、2281571。
(二)本次招聘工作中,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遞補后再出現放棄或不合格情況的,不再遞補。
(三)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
(四)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五)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附件2:浙江省舟山中學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doc
舟山市教育局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