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濟寧市兗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擬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技能條件;
(五)應聘人員年齡在40周歲(含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在職人員應聘須經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同意。定向、委培畢業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應聘前與簽約單位解除協議或經簽約單位同意,可以應聘。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是兗州區生源或在兗州區從事基層服務的,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且完成協議書(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已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適用該政策。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后參軍、服役期滿退伍的,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或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服役期滿退伍后繼續學習并取得畢業證書,接收安置地為兗州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已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適用該政策。
連續任職滿2屆、表現優秀、現在職的兗州區所屬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定向招聘,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定向招聘崗位。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可應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務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崗位。
按照濟寧市委組織部等13部門《關于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助推產業轉型升級發展的若干意見》(濟人社發〔2016〕66號)要求,技工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招聘,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校和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和本科畢業生對待。符合上述規定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級班、預備技師班全日制畢業生可應聘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招聘崗位。
2018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及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18年1月26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8年1月26日為截止日期。
二、招聘崗位
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條件要求見附件1,應聘須知見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1月26日9:00-1月29日16:00
查詢時間: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報名網站: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anzhou.gov.cn/)
濟寧市兗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yanzhoursj.gov.cn/)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信息資料并上傳照片。全市統一報名系統,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截止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不受待審核期限制,可直接進行審核。報名信息一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應聘人員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
2、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并盡快確認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少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進行補充。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待審核期滿后48小時內未對應聘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公布咨詢電話并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1日16:00
繳費標準: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濟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在職人員應聘證明信》、《應聘濟寧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并于2018年3月14日9:00-3月18日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2018年濟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通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初審后,于2月1日9:00至16:00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濟寧市兗州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培訓中心二樓(濟寧市兗州區文化西路111號)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審查核準后,考生本人要網上確認。
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特困家庭報考人員的體檢費等其他相關費用由招聘單位負擔。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報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如本人同意,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2018年濟寧市兗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中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改報只進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