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馬陵中學招生規模擴大,經區編委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名高中教師,江蘇人事考試網(http://js.offcn.com)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身體健康,能適應工作需要;
2、具有所任學科本科及以上學歷和高中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語文學科需達到二級甲等);
3、以下人員均可報考:
①2010年以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本科畢業生;
②35周歲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在職教師,其中市、縣(區)級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中學高級教師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③40周歲以下(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本科階段應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畢業,且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崗位專業對口)。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近3年來受過黨、政紀處分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在工作期間有不良記錄的。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學科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美術 | 音樂 | 心理 |
人數 | 2 | 3 | 2 | 1 | 1 | 1 | 1 |
備注 |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發布招聘簡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城在線、宿城教育網兩個指定網站和有關媒體向社會發布招聘簡章。
(二)報名
1、報名時間:8月7日-10日(上午 8:30-11:30,下午 3:00-6:00)。
2、報名地點:宿城中等專業學校實訓樓104室(宿城新區宿邳路1號)。
3、報名時須提供材料:報名表一式兩份(詳見附件,由報考人員自行從網站下載填寫),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高中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4張。
4、筆試費用:100元∕人。
5、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學科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6、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職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宿城中等專業學校或農村中小學相應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時間:8月13日9:00—16:00,地點:宿城區教育局326室。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報考音樂、美術崗位的考生還須進行專業加試。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90分、教育教學理論10分。
筆試時間為8月15上午8:30—10:30。報考人員須于8月14日至宿城中等專業學校實訓樓104室領取筆試準考證。
2、面試和專業加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所報學科排序,按1:2的比例確定擬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2: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面試內容分為說課和答辯兩部分,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時間為15分鐘,其中說課10分鐘,答辯5分鐘。
音樂、美術崗位面試后即進行專業加試,加試成績為100分。音樂測試項目為樂器演奏、聲樂、即興伴奏、特長展示;美術測試項目為素描、色彩、特長展示。
面試時間為8月19日,進入面試人員須于8月18日至宿城區中等專業學校實訓樓104室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費用為100元∕人。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音樂、美術: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專業加試成績占3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其他學科: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五)體檢
體檢由區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組織。根據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 1:1的 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音樂、美術崗位:總成績相同時,按專業加試成績,還相同時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也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筆試成績相同時,重新組織考試確定;其他崗位: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也相同時,重新組織考試確定)。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因體檢等原因不合格出 現缺額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社會在職人員須在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由區人社局、教育局參照公務員錄用考核標準組織考核。考核采取調閱檔案、實地考察等形式進行。報考人員需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已婚人員還須提供縣(區)級計生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在職人員還須提供無經濟問題證明。
(七)公示
對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
考核、公示期間,因各種原因出現空缺的,從面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一次性遞補。
(八)聘用
擬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定聘用合同,實行人事代理。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本科學歷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含在聘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已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
聘用審批結束后不再遞補。
四、組織實施與紀律監督
本次教師招聘工作由區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區紀委全程監督。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任何人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并接受社會監督。
五、本簡章未盡事宜由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527—84213941 0527—82960305
監督舉報電話:0527—82960314 0527—82960165
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宿城區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