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輝縣市公開招聘中學教師工作方案
舉辦地:華中師范大學就業處B102
開始時間:2017-12-21上午09:00
為進一步改善中學階段師資學歷結構,達到高學歷人才引領學科教學的目的,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及河南省、新鄉市相關政策和市政府的要求,結合我市教育工作實際需要,經輝縣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2018年對短缺人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為切實做好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計劃
這次共招聘中學教師50人,均為全供事業開支,具體崗位見附表。
二、招聘對象
免費師范生、部屬院校研究生及河南大學、河南師范大學等省內師范類院校研究生。
三、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教育事業;
3.本科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能適應教師崗位工作要求;
6.教師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處理的;
4.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四、報名、資格審查與試講
本次招聘采取到高校現場招聘的方式進行。考生當場報名,資格審查后,講一節微型課,時間15分鐘,滿分100分。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生的試講成績,按照招聘專業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以審查考生檔案為主,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六、聘用
根據試講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用人單位及時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有工作經歷或已辦理人事代理手續的試用期為6個月。
2018年畢業生要及時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畢業后攜帶相關證件(畢業證、有效身份證、就業報到證或就業協議書)到輝縣市教育局人事科報到。
七、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這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特成立輝縣市公開招聘中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劉彥斌(市政府市長)
副組長:姚志偉(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柴昀(市政府副市長)
成 員:王學斌(市人社局局長)
王錫來(市編辦主任)
郭金橋(市財政局局長)
劉建國(市教育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王學斌同志兼任。辦公室人員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抽調人員組成。
咨詢電話:0373—6233226
0373—6367108
八、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具體研究解決。
輝縣市公開招聘中學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1月28日